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建设的《******水库****水厂供水管线工程》项目委托****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水库****水厂供水管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梁 勇 电 话:130****6470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大街85****广场C座7层
联系电话: 0471-****485 传真:0471-****495
邮 箱:****@qq.com
四、项目概况
****水库****水厂敷设一根DN2400的输水管道,预留与引黄三期输水管道的接口2处,未来互相连通。****水库北侧现状五阀井与流量计井之间的钢管上接出。**管线敷设在现状二期管线西侧12m处。经过**凹村,穿越209国道后,向北敷设经过伍把什村、西什拉乌素村、六犋牛村、密密板村、在董家营以北穿越京包线铁路及绕城高速,经百什户村、南台什村、兴旺庄、讨卜齐村、田家营村等并穿越大黑****水厂,全线长约18.8km。
建设期为(2024年3月—2025年12月)
项目地点:**、**区
本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62288万元。本****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考虑。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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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