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594MA1NPFQE7U | 扬云路58号213室 | 89(均分制) | 947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全院医疗设备维保 服务范围:对采购人资产账册上的医疗设备(包含采购人年度采购新增设备),其中有未出保设备,本项目中标人负责联系服务提供商或原厂,并监督反馈其服务质量;处于脱保状态设备,本项目中标人提供该类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包括整机、所有零备件及所有易损件维修及更换。不包括制造商规定的一次性消耗品。每年度新增的常规设备本项目中标人提供该类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包括整机、所有零备件及所有易损件维修及更换,不包含新增大型设备:核医学类、放疗类、放射类、超声类、内窥镜产生的保修费用和维修配件费用。 服务要求:为保证服务及时性,至少安排1名驻场服务人员,工程师具备相关医疗设备的培训证书。服务期内驻场工程人员未经院方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工程师日常工作时间需要服从院方安排。提供至少6名以上**地区服务工程师(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并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工程师需具备与本项目维保清单相关的培训证书或其他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 |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万-1000万以0.8% ,1000万-5000万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15000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区
联系人:吴振华
联系电话:139****6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沈超
联系电话:0512-****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
电话:0512-****5613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全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