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泸州市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市**区**嘉园**甲1号楼16层1601 | 2,88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市主**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项目 | 编制重点范围为**市主**长江段两岸(从上游长六桥到下游长一桥结束,全长约20公里),包括陆路和水路(船行视点)所及的两岸建筑、滨水岸线、城市广场、码头、桥梁、山体等元素。 |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运输部《关于开展打造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6—2030)》等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市主**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工作,达到突出**山**市风貌,展示**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市文化品质的效果。 |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提交成果 | 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规定。 | 2,88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志红、廖敬懿(采购人代表)、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以上标准下浮30%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
成交供应商:**** 联系方式:156****29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酒城大道3段交投大楼7楼
联系方式:0830-****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中心7号楼11层1102号
联系方式:0830-****9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830-****958
****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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