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型灌区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设备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修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