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加工中心及物资配送项目总承包已由**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李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25430平方米。主要建****加工中心约15000平方米,跨度24米,引进净菜加工生产线7条,产能约88吨/日,肉类加工生产动线1条,产能35吨/日,尾菜处理用房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约700平方米,厂区场地硬化约8400平方米,厂区绿化约5106平方米,搭建供应链智慧运营管理系统一套,配套建设室外照明、综合管网、围墙、变电所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920.00万元。
合同估算总金额:13467.71万元(其中净菜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7314.8万元,**工程费6152.9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以及审定的方案设计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项目预算书),并提供施工、缺陷期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设计需符合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工作。
(3)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采购清单。
(4)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a.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有1个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有1个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1个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白岩路232号 | 地址: | **市**区星光大道土星A2栋11楼 |
联系人: | 吴异 | 联系人: | 张庆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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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5****3993 | 联系电话: | 189****4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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