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东村村庄智慧停车
运营管理项目
竞投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
运营管理方式
(一)项目名称:冈东村村庄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
(二)项目路段:松桑围大街、东升里直街、西洲围大街、古庙前大街、南二河边大街等冈东村村庄内合适的道路车位。
(三)预计车位数:约400个停车位;包含已安装设备的166个车位和有条件规划车位的位置,实际以竣工验收车位数量为准。
(四)项目范围:冈东村提供村庄路边停车泊位用于运营管理,项目的全部道路车位的规划、系统的投入及相关人员的配备等皆由中标方负责,所有建设需符合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和我村的规划发展。运营管理期间,竞得人应自行独立运营管理该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按照**市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进行车辆停放收费,不得整体转让他人承包,不能用于出租私人装地锁、落道闸围蔽等用途,****村委同意不得将项目分拆转租或私自增减车位。最终以所签订的运营管理合同为准。
(五)承包年限及建设期:承包期限为8年(包含建设期),建设期为1个月(建设期间不计算停车泊位承包费)。
二、招投标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投标日期及竞投方式
1.报名起止日期:从公告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00
2.竞投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2024年5月21日17:00
3.竞投起止日期:2024年5月23日9:30至10:00
4.本次招投标采取网上电子竞投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拍。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本次标的物项目的竞投时间为30分钟,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到竞投结束时间前三分钟内报价的,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3分钟,超过3分钟没有报价的,以最高报价为竞得价。冈东村村庄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按100元/个/月的竞标底价进行公开起拍,第一次竞价为起拍价,从第二次竞价开始每竞价一次月租金单价增加1元/个/月或1元/个/月的倍数,竞投价格最高的为最终中标单位。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5.竞投资格 :
①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尚欠村集体租金、承包款或其他款项、费用未结清的个人或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投。
②参投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③参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④参投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的国内路边停车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合同案例2个或以上,所有合同案例共计400个停车位或以上(要求采用地磁、视频桩、高位相机方案,采用道闸围蔽车场除外,需上传合同原件及交租发票凭证)。
⑤参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省外企******厅备案证明),且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必须在**省内。
(二)投标报名流程
登录“**市三资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www.****.cn/)或登录手机微信关注“**三资”(即“**市农村三资及财务监管平台”小程序)同步操作。首次注册的用户按企业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等待系统后台的身份确认审核。
经审核成功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中的“地区”选择“**→古镇镇→冈东村”后查看意向项目信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竞投保****银行****银行凭证)等证明,竞投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竞投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资质文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注册投标账号、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一致,法人不一致会导致不能报名或竞投失败。竞投人应认真阅读线上交易公布的信息,****村委202****中心了解,咨询电话****8537。
(三)投标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的缴交。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投对应的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竞投人须于2024年5月21日17:00****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将竞投保证金10****农业农村局账户(账户可在报名缴交保证金界面查看和复制),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认真核对,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由于转出保证金后可能会出现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才能到账,因此建议竞投意向者提前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转账并确保保证金到账),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或晚交。
2.竞投保证金退还及违约违规责任。竞投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系统****银行账户(不计利息);如经资格确认审核,预中标人不符合招投标公告资格的,视为不中标,系统****银行账户(不计利息);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的或缴清第一期停车泊位承包费用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竞投成交的,竞得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时起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费用付款方式、期限及交付时间
1.合同履约保证金。竞投成交的,竞投标的的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投人签订合同,并向招投人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竞得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逾期缴交相关费用的,取消竞得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竞得人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招投人承担任何责任。**期满后退还(不计息),并在**期满后将保证已建设的所有系统和设备使用正常和无偿全部转让给冈东村。
2.运营管理保证金。租赁合同设运营管理保证金10万元,于签订合同时一并缴纳。如正常运营该保证金为逐年返还10000元,第8年返还30000元。
3.停车泊位承包费用。冈东村村庄的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以实际承包费用按验收停车位数量为准,按每半年(6个月)支付为一期的停车泊位承包费用(按中标价6个月承包费用金额计),先交费后使用。在建设期后通过我村审核验收确认实际车位数量后的7个自然日内缴纳停车泊位承包费用;若未能按时完成建设或不通过验收的,则按400个车位计算租金直至验收通过后才按实际建设车位数量收取承包费用;若发现存在故意拖慢建设进度或不按相关部门条例规划建设的,招投人有权扣除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竞得人应按先交费用再使用的原则,竞得人须至少提前15天向招投人支付下一期的停车泊位承包费用。
4.费用递增:合同期前5年每个停车泊位承包费为中标底价,由第6年起每个停车泊位的承包费按中标价递增10%。
5.交付时间:交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注意事项和
合同的约定
(一)所有竞投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同意招投人按现状办理移交手续。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正常使用状况,竞得人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运营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拒绝接收该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向招投人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逾期接收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付的投标保证金归招投人所有。
(二)关于网上竞投行为的说明: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我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投结束后,我村以电话、短信或书面等方式通知预竞得人或者第一竞得候选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须在竞投结束次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转账凭证及竞投资格需提交的资料等到村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到村完成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放弃中标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投人所得。
我村组织交易方进行资格确认,并****交易站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须在招投人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村办理签署《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运营管理合同,完成缴费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投人所得。合同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必须与《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和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名称一致,招投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四)竞得人所须签订运营管理合同作为该竞投公告组成部分,与该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得人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标的物运营管理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竞得人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招投人有权按约定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之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五)中标后,承包**方须冈东村村庄辖区范围内设立停车项目运营办事点,方便群众办理停车位业务。运营管理期间,承包**方面向冈东村村民出租车位价格不得高于200元/个/月。
(六)承包**方将停车泊位出租给车主的租赁期限以月为单位计算的,承包**方应将与车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副本提交出租方备案。承包**方与车主之间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即承包**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车主支付超过12个月的租金。任何违反此条款的行为,将视为承包**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改正,或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
(七)乙方将停车泊位分租的,应提前与甲方报备、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对外分租。乙方与分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需交甲方备案,乙方与分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不得约定分租方的每期交租期超过6个月(即乙方不得一次性收取分租方超过6个月的租金)。
(八)承包**方负责对冈东村村庄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分段建设施工:道路包括路面标识标线、停车泊位画线、泊位编号、车检器安装、施工期间围蔽设施等。
(九)承包**方需自主承担系统设备、相关人员的配备等投入,严格按照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规划建设地磁智能停车位、交通标志和标识。
(十)运营管理期限内,承包**方开展经营过程中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及有关证照,办证费用及税费均由承包**方承担。出租方仅向承包**方提供已具备的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进行协助,承包**方不可因上述证照无法办理为由而不履行运营管理合同的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运营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或市政规划变化原因,导致泊位数量增加或减少,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补充协议确定的泊位数量计算管理费,出租方退回不能使用的车位当期已缴的停车泊位承包费用并终止不能使用车位的租赁,除此外,出租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二)运营管理期限内,承包**方须按照**运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负责收费路段的停车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综合管理等工作,接受冈东村相关职能部门对停车管理、收费、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十三)车位管理费不含税。经营管理期间一切与租赁或经营有关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管理费用及因本租赁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营管理期届满后,经营协议自行终止,由出租方或其授权部门收回经营权。承包**方无条件向出租方或其授权部门移交所有停车基础设施、设备,聘用人员由出租方自行安排,妥善处置。
(十五)运营管理期届满后,向承包**方按照约定退还标的物,且在**运营期内无欠缴税、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出租方确认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的,且将所有登记于租赁物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迁出或注销或变更标的物的,由出租方于承包**方办理退场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如数将保证金退还承包**方(不计利息)。
(十六)上述投标的相关事项及经营要求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正式**运营合同为准,****村委会,若有未尽事宜,****村委会另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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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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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资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交易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