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都县坝贤坡石场(整合)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5-21 |
**省三都县坝贤坡石场(整合)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省三都县坝贤坡石场(整合)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三都县三合街道大塘1号****商贸城斜对面)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三都县坝贤坡石场(整合)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三都县中和镇和三都县周覃镇接壤处(坝贤坡) 面积:0.163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推断**量627.31万m3(1631.01万吨),含与原三都县周覃廷牌新昂港务坝贤坡石场重叠部分保有**量58.53万m3(已处置)。 开采标高: +1003.2m米至 +860m米 **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由原三都县塘州乡坝贤坡石料场和三都县周覃廷牌新昂港务坝贤坡石场2个采矿权整合而得,原两个矿山已开发利用,并形成一定的采空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采矿权后,需编制矿产**绿色开发三合一方案,并按相关规定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10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采矿许可证到期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延续登记,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起始价:2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①近三年以来,在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录且未移出的矿业权人;②曾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约定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曾在矿业权出让或采矿权相关活动中因不履行相****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③被列入其他部门违法名录、黑名单、严重失信企业名录的;④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的;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以及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20日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7月05日 地点:****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黔南州)(黔南州公共**“州县一体”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61.****.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7月04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并依程序竞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无需上传);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n/)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本矿业权挂牌出让申请报名时间内;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本矿业权挂牌出让申请报名时间内。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限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风险提示 (一)矿山开采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因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二)本次挂牌只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和**范围外道路、生产场地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向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解决,石场建设开采用水用电同样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上一切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在相关问题未解决之前,竞得人不得开采作业。 (三)在矿山建设和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竞得人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道路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四)采矿权有不可预见的开发利用风险,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土地权属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如因**所在地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问题与当地村集体或所有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五)拟出让**储量可能与实际可供开采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储量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六)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林业、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七)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在竞得采矿权后申请开采登记时,需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资金;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矿山开采及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技术和设备条件。 (八)竞得人在矿山开采、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已充分理解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的内容,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申请。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交易中心****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逾期未缴纳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不接受本公告相关内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出让人再次组织出让。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05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