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将对3台报废汽车进行处置销售,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与本批销售的回收商的条件
1.参与本批销售的回收商必须提供下列加盖鲜章的资质资料:
(1)报废物资销售报名表(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必要时审查原件)。
(4)**市商委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5)资质文件递交注意事项:资质文件必须胶印成册(报名表除外,报名表需单独递交或邮寄),每页均要加盖鲜章,未盖鲜章的资质文件视为无效,订书钉装订或合页装订视为无效取消报价资格,资质文件资料不全的均取消报价资格。
资质文件收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7时前,邮寄地址或送达地点:**市**区大水沟村高家湾36号****材料科。收件人顾争 ,联系电话 :****6511。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资质资料未收到的,则不能参与本次销售。
资质文件需单独密封,密封必须完好,密封时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资质文件送达方式:邮寄。邮寄采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方式采购人拒绝接收。邮寄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支付。邮寄到达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2.参与竞标的回收商必须具备所投标的报废物资(报废汽车)购买、分解、处置、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参与报废物资销售的回收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拒绝有不良信誉的回收商参与我段本批销售。
4.参与销售的回收商须在2024年5月27日17时前将报名表和缴纳保证金的单据邮寄****材料科,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报名表和保证金的,不能参与本次销售。资质评审和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账户:
户 名:****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物流枢纽园支行
账 号:500********052500527
电 话:023-****6657
二、本次销售报废物资的情况说明
1.本批次销售的报废物资共1包。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总重量 | 需缴纳保证金(元) | 备注 |
001 | 报废汽车 | 吨 | 5.245 | 2000.00 | 共计3辆报废汽车 |
2.报价单价为含税总价,本批三辆报废汽车整体打包销售,是指投标人将中标报废物资从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提货的价格(包括货物本体价格、处置费、运费、分解费、装车费、搬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将按照报价成功单位所提供的税务资料开发票(发票的税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三辆报废汽车分别是:1、越野车,重量1.695吨,车牌号渝A373H8;2、越野车,重量1.695吨,车牌号渝A521G0;3、越野车,重量1.855吨,车牌号渝A385F9。
三、投标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2.价格风险。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为降低风险,投标人应多做现场了解和调查,可到现场查看实物),所报投标价格一经中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标价格所有风险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我段要求及时签订买卖合同并在中标后5日内全额缴纳货款,实行先款后货。
4.投标人应在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提货。
5.中标单位在回收、装卸、运输、处置报废物资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中标单位应对报废物资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人身、设备、物资安全负全部责任。
6.中标单位除按通知要求及时按要求运走报废物资工作外,同时负责报废物资存放区域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清理标准需达到干净、整洁,无污物。
四、报价
1.销售前设置最低限价。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流标处理。
2.本次销售报价的原则为:两次报价或多次报价,由评委根据现场情况集体决定,以末次报价为准。
3.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实际成本、合理利润,不得采取相互串通、联手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否则一经发现,销售人有权对其报价结果做出无效处理,并取消其在我段的报价资格。同时,段方将销售人日常不良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结算方式
本次报废物资销售实行先付清货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需以中标单位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及账户进行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