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集团****公司与**市****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临聘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由****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并提供临聘人员劳务外包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范围内
2.2项目服务期限: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3项目服务内容:****劳务外包人员的招募、岗前及安全培训、入离职办理、工资发放、保险办理、工伤处理、经济补偿处理等一系列人力**管理服务。
2.4项目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随时调整劳务外包岗位及人数,且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标准由****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依法成立且同时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规模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或以上或长期劳务派遣量100人以上。****集团****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库内单位(“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com),同时未被列****集团****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招标控制价:服务费费率最高不超过9%(含税),即****临聘劳务人员用工工资总价的9%(含税)。
3.1.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6)人员要求:具有固定3名服务人员,其中1名具有人力**管理师中级或中级经济师(人力**专业)或劳资员执业证书,人员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5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cn/)列明有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问题和经济纠纷的,不得参与投标。
3.1.6其他要求:业绩材料须提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参保证明、服务单位派遣人数确认表、劳务服务合同盖章页复印件等;没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和经营异常信息;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或行政处罚;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履约保证金
无。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下午17:00时完成报名。
。
招标人将在核实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报名邮箱。
6.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分行
开户名称:****
账 号:231********00542409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最多购买标书数量、购买标书时间,若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缴纳了购买标书费用或多缴、错缴标书费用以及未按本次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账户购买标书费用,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已缴纳费用将不予退还。
转账时请备注“****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标书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6.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集团****公司官网(https://www.****.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09:3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10:0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市**区**街道科工园三路333号眉****公司3楼319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监督电话:028-****982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街道科工园三路333号眉****公司3楼
联 系 人:佟女士
电 话:180****8780
招 标 人:****
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