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注册代理服务公开询价的函
****进行“**龙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
********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
“**龙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
完成“**龙眼”图形商标2个类别(干、鲜果)的注册项目。
四、采购限价
采购限价为人民币8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报价人应为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含有“商标代理”或“商标代理服务”;
(三)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信誉,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六、报价文件
(一)报价表,报价应含税收(增值税专票)、规费、代理费、资料费、查询费、驳回损失等所发生的所有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截止报价前一周内的信用中国/信用**整套信用报告;
(四)诚信承诺函。
七、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中心用于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符合采购相关要求,同等服务基础上以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的原则选取服务单位;
(二)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二份;
(三)报价文件必须盖骑缝公章且每页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八、其他事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8时前。
递交地点:**市**区迎宾1路9号西梯********服务部。
联系方式:李先生,联系电话:066****3839。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样本)
****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样本)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