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省**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区2023年度第三标段施工已于2024年05月21日11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92.77分 中标价:****6358.89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姚浪涛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24574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审得分:83.36 中标价:****0900.07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侯昊呈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3511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审得分:82.76 中标价:****9825.54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赵 永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0849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公示期至2024年05月25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林业局(175****1985)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0851-****6438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1****7555 2024年05月22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