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交通指挥室及升级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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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队交通指挥室及升级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30 09:00:00,更正为:2024-06-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30 09:00:00,更正为:2024-06-07 09:00:00。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队交通指挥室及升级交通集成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更正为:
合同包1****大队交通指挥室及升级交通集成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合同金额28%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划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提交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2)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供应商非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或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大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4)供应商非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或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大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或以上(其中含须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项目标的对应的行业与分包标的对应的行业不同,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须根据自身所属情形对应的行业标准进行填写,以免出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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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油城九路
联系方式:0668--****746
名 称:****
地 址:**省**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668--****002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6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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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