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局五五二台精准覆盖项目电气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本项目资质要求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那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 资格文件”“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是否一定要提供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 资格文件”中的“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作出相应删除,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2、招标文件第9页:“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但根据《****委员会等 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3/214〔2023〕7 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也可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删除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34.2条款号中的34.2.8条款内容以及“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 资格文件”中的“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4.1/4.2条款号中的“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修改为“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4.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施工员:2人;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4.2中“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修改为“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还应满足审核单位的要求。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移交单、 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核对报告、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以及发包人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份数为一式捌份,非原始资料需注明原始资料存放处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涉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三证”和机电设备“三证”的内容的均作出相应删除。
三、其它
1、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五五二台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