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八达路189号南区食堂餐厅一楼西北侧房屋两年租赁权
357000.00 元/年 | 出租面积约100平方米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其他
所在地区**省 **市 婺**
2024-05-24 |
2024-05-30 |
**市八达路189****餐厅一楼西北侧房屋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9-****0709 手机号:182****0452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使用中(原合同到期日2024.6.30)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未提供。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实际现状为准。 5.标的房屋归属方:****。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在合同期内,如遇规划调整、城市改造的及校园搬迁等,合同即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在规定限期内做好腾退搬迁工作,一切经济损失、装修费用及搬迁费用由承租人自负,不予赔偿。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89****8872 | |
联系地址 | **省**市婺**八达路22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57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357000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每年租金不递增。 | 出租用途 | 仅限超市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2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租金一年一付,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及房租、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合同签订以及保证金退付手续,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在承租人按照规定完成****交易所备案后扣除其应交的交易服务费后进行退付;其中,标的房屋如非原承租人承租的,则须待原承租人腾退后方能完成合同签订(具体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标的房屋交付日即为新租赁合同起始日。 3.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两年,租赁期内,****学校反馈情况,由学校每年对承租方进行一次满意度评估,若满意度未达到百分之八十,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承租方承租标的****学校作息、供餐时间同步;须主要经营副食品、瓶装水、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粮油,不得销售烟、酒、熟食、果品;同时承租方所供商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标准,严禁销售“三无”产品,****超市所售商品均要求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内;承租方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超市(福泰隆、联华、****超市)同类商品价格,****学校价格监督。 5.承租方承租标的必须由承租方自营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以加盟店形式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转包。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7.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8.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其中,电费、水费按照实际用量,参照电业局、****公司确定的单价收取,每学****学校结清。 9.标的场地挂牌披露的位置、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10.标的房屋如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房屋租赁权,原租赁合同租期截止日次日即为新租赁合同起始日;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房屋租赁权的,原承租人须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5日内腾空房屋,腾空期内租金按原合同租金收取,逾期未腾空的,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执行。标的房屋交付日即为新租赁合同起始日。 11.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2.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3.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二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报名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三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方(报名主体)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意向方****公司或分公司)在**省内拥有5个以上在营的同类职业院校、****超市运营管理经验;(执行标准:提供经营协议、营业执照,****银行付款凭证、超市现场照片等) 4.意向方(报名主体)须具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能力-意向方(报名主体)须在**省内拥有正常使用的单体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仓库;意向方(报名主体)须具备自有厢式货车及冷藏车;(执行标准:仓库自有的提供产权证、仓库定位截图及现场照片,仓库租赁的,提供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仓库定位截图、现场照片及租金支付凭证;意向方自有厢式货车及冷藏车,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正面、背面和侧面照片,购车发票) 5.意向方(报名主体)须提供《经营方案及承诺》。(执行标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①服务方案:服务理念、定位、使用品牌、运营经验(提供合同、照片)、经营方案等;③商品安全:商品来源、有追溯渠道和食品卫生等管理举措情况;④服务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签订及成交款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做违约金转入产权单位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成交。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事业单位租赁合同.doc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0579-****0709 |
手机 | 182****0452 | |||
传真 | 邮箱 | ****@163.com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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