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
**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标段三) | ||
2024-05-22 15:30:00 |
**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标段三) | |
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 |
日期:2024年5月22日 |
**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标段三)评标报告
****农业农村局:
根据“**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施工招标开标会于2024年5月22日9:30****交易中心举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开标现场情况简介
1.1工程名称:**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标段三)
1.2建设地点:**县柏埔镇。
1.3建设规模及内容: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最高投标限价:****3930.04元。
1.5各个标段最终结算金额****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1.6本次招标划分三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开标评标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顺序进行,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投标截止时间时如显示不足法定投标人数量递交投标文件,不影响其他标段 开标评标。
(3)若同一投标人与前一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一中标候选人,自动****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4)如果****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中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中标;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人,则该中标候选人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中标;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1.7计划工期:本工程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如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计划完工或因财政资金未到位情况下而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剩余工程量发包人有权进行特殊分包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1.8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9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1.10开标现场情况如下:
至2024年5月22日9: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有 16 家企业递交了投标文件。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开标会于2024年5月22日9:30开始,递交了投标文件的 16 家投标人中,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有 16 家,开标会上业主代表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60)分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主持人当场宣读电子投标文件相关开标信息(投标报价下浮率等内容),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经参与开标会的业主代表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804230c2c****175f54660d79fa6f240*** ,专家5人 c0a7b59b35eec8c****2484cfa7044be*** 专家于2024年5月21日15:00****交易中心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名单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本项目施工招标由****,名单见《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开标工作人员签到表》。
四、开标记录
本项目开标,开标记录有《开标记录表》。
五、评标过程
****委员会成员于2024年5月22日10:30前****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到齐后,随即召开预备会,认真研读了招标文件,并推荐了 评标委员会组长。2024年5月22日10:30,评标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如下:
1、初步评审:
专家一 | 专家二 | 专家三 | 专家四 | 专家五 | 专家六 | 专家七 | 评标基准下浮率 |
1.003% | 1.680% | 1.461% | 2.385% | 1.754% | 2.010% | 6.328% | 2.374% |
在初步评审之前各评标专家根据本工程的情况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现场独立提出下浮率如下:
(1)形式评审
通过形式评审企业共15家,不通过1家。
通过形式的企业分别为:******公司、****、****公司、****公司、**市万绿东江水利****公司、****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建业****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铁****公司。
不通过形式的企业为:******公司。
不通过原因: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未加盖法人印章。
(2)资格评审
通过资格评审企业共15家,不通过0家。
通过资格的企业分别为:******公司、****、****公司、****公司、**市万绿东江水利****公司、****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建业****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铁****公司。
(3)响应性评审
通过响应性评审企业共15家,不通过0家。
通过响应性的企业分别为:******公司、****、****公司、****公司、**市万绿东江水利****公司、****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建业****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铁****公司。
2、详细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即信用等级评审、报价得分计算),评审结果具体见《信用等级评审》《投标报价得分情况表》。
3、综合评比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评审的综合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下浮率(B) | 评标价得分 | 信用等级评审 | 总得分 | 排名 | 备 注 |
1 | ******公司 | 2.201% | 89.827 | 10 | 99.827 | 4 | |
2 | **** | 2.373% | 89.999 | 10 | 99.999 | 1 | |
3 | ****公司 | 2.223% | 89.849 | 10 | 99.849 | 3 | |
4 | ****公司 | 4.387% | 87.987 | 10 | 97.987 | 13 | |
5 | **市万绿东江水利****公司 | 2.992% | 89.382 | 10 | 99.382 | 8 | |
6 | ****公司 | 2.370% | 89.996 | 10 | 99.996 | 2 | |
7 | **市****公司 | 2.197% | 89.823 | 10 | 99.823 | 5 | |
8 | **市****公司 | 7.822% | 84.552 | 10 | 94.552 | 15 | |
9 | **建业****公司 | 1.688% | 89.314 | 10 | 99.314 | 9 | |
10 | ******公司 | 4.402% | 87.972 | 10 | 97.972 | 14 | |
11 | **市****公司 | 1.758% | 89.384 | 10 | 99.384 | 7 | |
12 | ******公司 | 3.155% | 89.219 | 10 | 99.219 | 11 | |
13 | ******公司 | 2.026% | 89.652 | 10 | 99.652 | 6 | |
14 | ******公司 | 3.152% | 89.222 | 10 | 99.222 | 10 | |
15 | 中铁****公司 | 0.616% | 88.242 | 10 | 98.242 | 12 |
4、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4的规定,根据综合评比结果,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如下:
投标人 | 总分 | 排名 | 备注 |
**** | 99.999 | 1 | 第1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9.996 | 2 | 第2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9.849 | 3 | 第3中标候选人 |
开标、评标过程中,****,****交易中心派员见证,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的通信工具按规定关闭。
5、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无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评标附表
附表:
1、 开标记录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评标专家个人下浮率表
4、 评标委员会基准下浮率统计表
5、 形式评审记录表
6、 形式评审汇总表
7、 资格评审记录表
8、 资格评审汇总表
9、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10、 响应性评审汇总表
11、 报价评分记录表
**县义容镇、瓦溪镇、柏埔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