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3 14:57 】
****小学装修改造项目【小额工程】选取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小学装修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名称 | **市国控****集团****公司、****政府 | |
地址 | **市金融大楼东侧19楼、**市万寿镇街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主任0550-****552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金融大楼西楼6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苏**0550-****999 | ||
选取方式 | 小额工程 | ||
选取时间 | 2024-5-23 08:00:00 | ||
选取成交单位 | 名称 | **** | |
成交价(元) | 贰佰肆拾捌万柒仟贰佰元叁角伍分(****200.35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于小晋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3356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90个日历天 | ||
代理费用 |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代理服务费:5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2350元)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被选取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选取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被选取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广场****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