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某部机关特种设施设备整修工程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工程 |
项目实施地点: | **市**区 |
项目概况: | 电梯配件更换,详见工程量清单。 |
监督人名称: | ****计划处尤先生、纪检监察处陈先生 | 监督人电话: | 0851-****0310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2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3年2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b.根据《****法院****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其他 a.供应商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b.遵守国家及军队有关保密要求(固定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d.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附上查询截图,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包名称: | 标项1:电梯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ZBCG202****00157-001-2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5-23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5-31 23:59: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06-12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电梯配件更换,详见工程量清单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2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3年2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b.根据《****法院****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其他 a.供应商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b.遵守国家及军队有关保密要求(固定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d.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附上查询截图,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其他附件: | / |
采购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 李助理、苏参谋 | 联系电话: | 0851-****0334 |
代理机构名称: | **聚力****公司 |
联系人: | 杨志、米虹运、穆颖 | 联系电话: | 0851-****9813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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