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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缓凝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铜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缓凝水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集团****公司****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本项目起止里程:K48+240~K54+864、K54+503.25-K104+912.879,线路全长57.034km;所经行政区域:**市**县(大平镇、周礼镇),**市**县(重龙镇、水南镇、双龙镇、鱼溪镇、**镇、马鞍镇);项目结构物特征: 路基、桥梁、无隧道; 桥比 21.5%;互通7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服务区1处。项目气候特征:**占地1734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总人口131万人。
本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4.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路面结构层组成为4cm上面层+6cm中面层+8cm下面层+1cm封层+28cm基层+28cm底基层+15cm垫层,总厚度89cm;互通匝道路面结构层4cm上面层+6cm中面层+1cm封层+28cm基层+28cm底基层+15cm垫层;桥面沥青砼路面结构组成为4cm上面层+6cm中面层+1cm封层。全线级配碎石:73.63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271.94万吨,水稳+级配碎石共计345.57万吨,油料约85万吨。
**县、**县。
物资类别 | 包件 | 物资用量(吨) | 使用周期 |
水泥 | SN | 110000 | 暂定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
合计 | 110000 |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水泥生产厂家或与水泥生产厂家存在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2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与水泥生产厂家存在股****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4 供货业绩要求: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1年至2023年内的招标物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水泥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5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履约信用承诺)。
4. 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须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上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4.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5.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5.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5.7 ****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5.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4年5月24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6月4日17时00分。
7.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费
水泥SN包件:招标文件费用为2000元。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以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年6月5日9时00分至 2024年6月5日9时30分。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5日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
****集团****公司****中心开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
水泥SN包件: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4日17时00分前用单位名称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10.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0.3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1.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1.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且正确缴纳履约保证金。
11.3 缴纳方式
11.3.1 水泥SN包件
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缴纳账户及注意事项详见招标公告11.3.4条款。
(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11.3.2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时,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铜资高速缓凝水泥SN包件履约保证金”。
11.4 履约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3. 其他
13.1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13.2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釆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3 评审地点:****集团****公司****中心评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13.4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经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3.5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平台首页技术支持。
13.6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3.7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3.8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13.9 监督
监督部门:********办公室。监督电话:028-****1406。
1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769
电子邮件:****@163.com
15. 温馨提示
15.1 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15.2 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集团****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046、028-****8210;
15.3 开票
(1)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集团****公司;
(2)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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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