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的 2024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受其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2、招标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5、预算金额:20万元
6、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服务期:2024年5月至2025年2月,为期不少于9个月(前5个月为项目实施,后4个月负责对镇、村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评估以及指导、协助镇社工站、未保站开展工作)。
9、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10、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服务范围应包含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内容;);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业务主****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
7、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含3A)以上;
8、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专职工作人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9、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服务范围应包含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内容;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前
地点:****公司处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2号楼2楼
联系人:汤琳 183****136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襄河镇大吴路庄曹新村B2-2幢401号商铺
联系人:梁冬梅 150****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