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务区碳汇提升项目二期施工 / 标段 (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央法务区碳汇提升项目二期施工 / 标段(第二次)已由**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府新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4773.56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286840.10平方米,****广场铺装约94005.99平方米,水生态面积约26000.00平方米,河道长度3486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565.97平方米。同时**景观桥涵约636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地面铺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景观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河道工程、景观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右岸2#过街飞廊最大跨度为48米。具体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60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02月28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中央法务区碳汇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不作要求(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或施工工程内容包含景观绿化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景观绿化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4日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4日11时30分,****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1号楼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028-****729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广场T1栋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0077-5888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