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优势,深化完善涉农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中介服务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以下简称“我中心)”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为有招标采购需求的项目主体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招标代理、采购等服务工作。
二、征集范围
具有相应资质,符合征集范围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集单位 ****
五、征集方式 自愿报名,资料审查。
六、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在**县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有效经营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资料准备
1.申请书。****公司能够代理的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和工程;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和企业纳税信用等经营情况;
4.提交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归档资料各一份;
5.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6.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以展示图片为准);
7.未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承诺书;
8.近3****政府采购领域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名单情形承诺书、近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情形承诺书、近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处罚情形承诺书。
(二)检验信息
1.申请人须对提交的各项证件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我中心将对复核结果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件资料需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三)资料提交
1.申报机构(单位)需在公告期内,将上述****中心;
2.我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八、征布公告的媒介
****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楚
联系电话:0731-****6688
地址:****(**县天易大道锦绣名都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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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