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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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2.78万吨/年高性能有机硅产业链延伸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材料园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1847.83万元,在新材料产业园松林山路现有厂区建设2.78万吨/年高性能有机硅产业链延伸项目。该项目以企业自身生产的原料D4/DMC为主,生产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包括甲基硅油和羟基硅油等。同时,利用氯硅烷装置产生的低沸物(低沸物原作为副产品出售)生产中间产品二甲基一氯硅烷(M2H),并以M2H作为原料制备四甲基二硅氧烷(俗称含氢双封头)。该产品是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硅橡胶制备中不可缺少的原料之一。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羟基硅油25000吨、低粘二甲基硅油1000吨、二甲基一氯硅烷1200吨、四甲基二硅氧烷(俗称含氢双封头)600吨的能力,其中1200吨二甲基一氯硅烷为中间产品,自用不外售,全部用于生产600吨四甲基二硅氧烷,最终产品中不包括二甲基一氯硅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接入企业总排后排入******公司处理。 (三)本项目M2H、羟基硅油、低粘二甲基硅油产品的所有工艺废气、TMDSO产品工艺废气中投料废气、不凝气、包装废气以及TMDSO产品工艺废气中经过**的两极水洗处理后的水解反应废气、静置分层废气、水洗分层废气、不凝气均依托有机硅废气焚烧装置焚烧处理。焚烧尾气经余热锅炉+高温除尘+急冷塔+二级除酸+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45m高的排气筒(P1-3)排放。低沸硅油(改造)废气在依托原一级水洗+一级碱洗的废气处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低沸硅油车间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P1-8)排放。危废仓库废气依托有机硅厂危废仓库现有废气处理装置,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P1-7)排放。稀盐酸储罐小呼吸废气收集后依托高沸硅油车间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5)排放;低沸物、M2H、TMDSO储罐小呼吸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有机硅尾气焚烧系统,焚烧尾气经余热锅炉+高温除尘+急冷塔+二级除酸+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45m高的排气筒(P1-3)排放。有机硅废气焚烧炉焚烧尾气、工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罐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有机硅废气焚烧炉焚烧尾气、工艺废气、罐区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HCL、二噁英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区内无组织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本项目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泵、尾气压缩机、真空泵等,应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对噪声源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五)本项目产生的精馏冷凝液、TMDSO高沸物、TMDSO低沸物、废分子筛、低沸物、滤渣、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甲基硅油低分子、废水处理污泥、废气焚烧飞灰、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RO膜为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区域、废水中转区域和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