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网络监测机构:
****总局、省局《关于印发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电商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皖市监网监函〔2024〕9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现就2024端午节、6.18期间网络食品经营定向监测工作征询服务价格,此项工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拟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1家网络监测机构。
一、项目概况
利用大数据进行电商平台、订餐平台、第三方自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排查工作,全面采集与食品相关的**市从事网络市场的商家店铺数量、行业分布及区域分布情况,解决传统人工监管无法实现的现状。排查到的违规线索,对已公****分行政区域下发给各管辖部门,由该辖区监管部门精准执法,深度调查,快速锁定违法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网络食品主体数据建档
完成电商平台的经营(包括特殊食品等)的食品主体数据排查。****公司信息、店铺名称、商品链接、企业信用代码、违规商品链接、违规分类、违规原因等。
完成微信公众号的经营(包括特殊食品等)的食品主体数据排查。主要包含账号主体信息、主体名称、所属企业、发布的文章内容、企****机关等。
完成**市企业本地自**台经营(包括特殊食品等)的食品主体数据排查。具体采集信息为平台名、平台网址、平台备案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地市、经营地址等信息等;排查是否有交易属性特征,排查出第三方交易平台属性的网站,并对排查出网站做区域分布。
2、网络食品监测内容安排
(一)网络食品流通违规线索监测
服务期间,对电子商务平台上**食品经营主体在主流电商平台上的主体进行排查,并查出违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京东、1688等。
(1)虚假宣传
对国家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宣传用语进行匹配分析,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食品)宣传保健功效”、“保健品宣传医疗治愈效果”、“宣传纯天然而实际有化学添加”等。
(2)极限用语
对国家广告法规定的极限用语进行匹配分析,如“最”、“唯一”、“首选”、“领先”、“第一”、“国家级”、“万能、“独家配方”、“领导者”等。
(3)超范围经营
对商家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上规定的经营范围,结合网上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食品)做超范围统计分析。
(4)许可证未公示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须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根据《网络(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排查网络市场中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食品)许可证未公示的违规线索。
(5)霸王条款
对监测网站交易规则、网店公告和提示中存在以格式条款限制或侵害消费者权益,或以引人误解的方式做出不利于消费者解释的内容做分析(如规定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家不允许退换等)。
(6)生产批号异常
对比国家官网及市局公布的生产批号,监测(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食品)、是否有生产批号过期或查无。
(7)未亮照亮标
对国家《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3、网络餐饮店铺经营数据主体建档工作
通过智能采集系统,定时采集“饿了么www.****.me”、“美团外卖www.****.com”两大外卖平台上涉及**地区的入驻商户信息,含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店铺名称、地址、菜品等。
4、网络餐饮经营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数据
通过分析对比,找出采集数据中不合法规的信息(见下表)
项次 | 审定内容 | 要求 |
1 | 营业执照上传与否 | 判断商户是否上传 |
2 | 许可证上传与否 | 判断商户是否上传 |
3 | 许可证超期 | 判断许可证时限是否过期 |
4 | 超范围经营 | 判断经营范围和证照范围是否不符 |
5 | 证照不符 | 判断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一致性,判断营业执照、许可证与实际经营情况的一致性(包括: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与监管部门许可信息不符等) |
6 | 一照/证多用 | 判断营业执照、许可证是否多个商户使用 |
7 | 地址是否一致 | 判断营业执照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 |
三、数据结果统计
以上的数据监测服务出具结果包含:
一是数据详情表。通过XLS格式汇总监测的商品数据详情,主要是商品链接、商品标题、店铺链接、店铺名、违规类型、对应的法律条款、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等。
二是出具详细的数据监测报告,分析具体的违规案例分析及多维度数据汇总。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询价最高限价2.9万元
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数据监测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追加任何费用,漏报、少报的,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谨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理报价
市局****小组,****纪检组、财务科、办公室、食品协调科、食品抽检科人员组成,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监督。
****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所需材料
(一)符合项目任务要求的单位资质和能力说明;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三)项目任务报价单、明细表,项目联系人、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请将所需材料于5月30日前送至(或邮寄)****(**市菱**路38号),材料需密封送,密封处需盖单位公章,封面处注明参加询价项目名称,逾期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被确定为我局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后不得转让或委托其他监测机构。
(三)相关文件供****监局获取。
联 系 人:王 珊
联系电话:0556-****033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