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计划用外加工件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度计划用外加工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本次报价方式为:基准价折扣比例方式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比选文件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技术服务费、设计费、开模费、制作费、材料费、人工(含节假日加班费、工时费、加急费等)、管理费、利润、运输费、上下车费、维修维护费以及税费等全部费用。此外,比选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达到结算限额,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类似业务合同结算总额在 33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至少 1 个(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为年度单价合同的,提供结算资料,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公章)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须承诺如遇急用外加工件,投标人应在收到比选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实际需求,进行现场测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制作完成,保证生产运行需要。(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承诺承诺备用外加工供方应在收到比选人需求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或经比选人同意的投标人承诺时限内)完成产品的加工制作或者现场安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投标人须承诺若因中标人未按照比选人要求及时的提供保质保量的外加工件,比选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款,同时中标人须向比选人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且若影响比选人生产经营和(或)造成货物的使用延误、水质超标等比选人损失,比选还应完全赔偿比选人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须承诺若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中标人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比选人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1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 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2024年05月23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0时00分(**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市**区化南二路3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5****9719
代理机构:****
地 址:****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小覃
电 话:199****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