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区“银龄**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2日
合同包1(2024年**区“银龄**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4日
1.合同包1(2024年**区“银龄**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1,720,380.00元 | 1 | 1 |
2.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市**东路726号9楼903室
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电话:020-****0713/715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结合采购人所在区工作情况,****政府指导价,20元*人数即为采购预算,前期进行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公开透明。并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下的公共服务采购项目,一直由中国****公司****公司进行承报,项目具备连续性及可持续性,属于《政府采购法》情形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二是前期我区由中国****公司****公司进行承报,该公司在区内各基层街道设置大量****医疗机构搭建一体化便捷理赔系统,区内老年人熟悉现有理赔方式,且该保险机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理赔,未产生过任何不良社会影响,若更换承报单位,将直接影响到社会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无法确保是否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参考其他区的经验做法,全市其余10个区均由****承接保险服务,基于本项目是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公司提供同等服务,将减少因服务差异化带来的群众体验落差感,利于项目可持续开展。
综上合法性、合理性、延续性的分析,经组织专家论证,****政府公益性较强,需具有较强的统筹赔付能力,为保障该项目实施的连贯性与一致性,现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继续承接。
名 称:****
地 址:**市**区环市大道中中11号公共卫生大楼204室
联系方式:020-****5449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0541/****1060/****0539
项目联系人:祝实成/罗梓慧/李家荣
电 话:020-****0541/****1060/****0539
****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