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中医医院新增净化工程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医院新增净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关于****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县涌溪乡芽溪新**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包括特殊科室(含:洁净手术室、重症监护室ICU、新儿科重症监护室NICU、产科、检验科、****中心CSSD,共六个科室)净化装饰装修及部分固定设备,总面积约5909.4m2,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本工程手术部设在综合楼一层,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置于手术部上一层;手术部共设洁净手术室10间,其中I级手术室1间;II级手术室2间DSA手术室1间;III级手术室6间(其中1间为正负压手术室);并按洁净手部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为2463.33m2。 2.本工程ICU设在住院楼一层,共设床位数20张(其中2 张为VIP病床,1张为隔离ICU);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902.41 m2。 3.本工程检验科位于住院楼坡顶三层,共设接收区、临检区,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940.74m2。 4.本工程新生儿科NICU和PICU位于住院楼第三层,NICU 共设床位数20张(其中2张为重症NICU,1张为隔离NICU);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500.83m2。 5.本工程产科位于住院楼第二层,共设普通分娩室1间;隔离分娩室1间。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312.09m2。 6.****中心(CCSD)位于综合楼第三层,共设去污清洗区、检查包装灭菌区、无菌存放区;并按洁净室的要求设计洁净辅助用房及其他普通辅助用房和办公区域,施工面积约为790m2 | |||||||||||||||
2.3 合同估算价:****3900元。 | |||||||||||||||
2.4 计划工期:120 天。 | |||||||||||||||
2.5 标段划分:****医院新增净化工程建设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及医疗设备采购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及以上,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范围覆盖本次采购设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 09时1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地址:****粮食局大院;电话:0855-****503; 2.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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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4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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