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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中心工程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第 3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工程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办法 第 4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对定标候选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顺推)在**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横向比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未发生或少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低的企业优先。 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名,依此类推,公差值取1分。 注:在本项目评标结果(评定分离)公示期间,由招标人****管理局申请对定标候选人在**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管理局函复为准。 | 修改为: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对定标候选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顺推)在**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横向比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未发生或少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低的企业优先。 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名,依此类推,公差值取1分。 注:在本项目评标结果(评定分离)公示期间,以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式查询定标候选人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为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
东路 102 号2号 2号卓越大厦8楼805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757-****2812 联系方式:0757-****0426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