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市政排水管道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4
项目名称 | **中心****片区市政排水管道配套设施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靖圆片区、颜厝片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洁 |
联系人 | 杨恺 | 联系电话 | 139****3650 |
项目投资(万元) | 14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7-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包括5个排水管道工程:省道208(长边村-纵十九路段)排水工程、金圆路(内环南路-****处理厂)及其周边道路排水管工程、高新一路(内环南路-廊前大道)及其周边道路排水管工程、靖圆2#****泵站及配套压力管工程、古**路(廊前大道-靖圆2#****泵站)及其周边道路排水管工程。项目**排水管道、压力管线及配套相应地块支管约13679m。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设置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加盖篷布、减少运输车辆的跑、冒、滴、漏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过租赁住宅区废水处理系统处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作为管道闭水实验用水;闭水试验废水经排水口的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围堰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弃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搭设施工围墙;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结束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原有用地性质,施工开挖后及时回填,设置排水沟和截水沟等。 | ||
承诺:**** 高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洁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000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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