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地区2024****中心1.2期备电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提供456组型号为6-GFMHR-750W的铅酸电池等。
本项目采购不含税预算金额约49.22万元,税率为13%,含税预算金额约为55.6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合同期限为5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在与上游**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已明确6-GFMHR-750W型号的铅酸电池品牌为****,只能与****进行谈判,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总部《关于修订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 号)规定中第5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联系人:侯淑梅 陆榕 林秀康
电话:181****6601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