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后王各庄村668.68亩耕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02716
**市**区木林镇后王各庄村668.68亩耕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5-25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2024-SY/01-0011 挂牌金额 ****979.7 挂牌日期 2024-05-27 截止日期 2024-05-31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4-SY/01-0011 | 标的名称: | **市**区木林镇后王各庄村668.68亩耕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后王各庄村 | ||
土地用途: | 耕地 | ||
地块-1: | |||
**: | 小西沟地块:82.93亩,**沟渠 | 南至: | 南至沟渠 |
西至: | 西至田间路 | 北至: | 北至林地 |
地块-2: | |||
**: | 西长地地块:87.81亩,**道路 | 南至: | 南至道路 |
西至: | 西至林地 | 北至: | 北至沟渠 |
地块-3: | |||
**: | 西长地地块:380.1亩,**沟渠 | 南至: | 南至道路 |
西至: | 西至道路 | 北至: | 北至沟渠 |
地块-4: | |||
**: | 东坟地块57.55亩:**田间路 | 南至: | 南至空地 |
西至: | 西至菜地 | 北至: | 北至林地 |
地块-5: | |||
**: | 下洼子地块60.29亩:**耕地 | 南至: | 南至沟渠 |
西至: | 西至道路 | 北至: | 北至田间路 |
拟出让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 | 668.68 | 是否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5年9个月 | 出让用途: | 种植粮食,蔬菜作物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5-20 |
截止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5-24 | 挂牌总金额(元): | ****979.7 |
披露方式: | ****交易所网站 www.****.com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979.7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年付,每期上交土地租金。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本次出租共五个地块,小西沟地块:82.93亩,**沟渠;西至田间路;南至沟渠;北至林地;西长地地块:87.81亩,**道路;西至林地;南至道路;北至沟渠;西长地地块:380.1亩,**沟渠;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沟渠;东坟地块57.55亩:**田间路;西至菜地;南至空地;北至林地;下洼子地块60.29亩:**耕地;西至道路;南至沟渠;北至田间路。 2、 土地现状为耕地,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3、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4、 该出租标的采取整体出租不单独拆分出租,出租用途为种植粮食、蔬菜作物。 5、 由于农时原因,该地块目前已播种小麦,前期种地成本已由村集体承担,即每亩成本:种子151元,肥料68元,机耕100元,水、二茬20元,人工26元,播种人工、货车5元,小计370元/亩,总计247160元,由受让方承担,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给村集体。 6、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了解该地块所有现状情况,意向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且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 根据**区“村地区管”相关政策,本项目挂牌结束后(征求到意向受让方后),需履行合同联审机制,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最终合同 8. 基本农田用途需要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皮沐弘 | 联系电话: | 130****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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