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智慧保卫”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智慧保卫”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软件部分)。
二、项目概况
开发“智慧保卫”平台建设项目配套的全息态势感知数据融合管理分析系统。初步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项目概算及交付时间
(一)项目概算:85万元
(二)预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以内。
(三)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有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意见建议书(参照附件“意见建议反馈表”,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5.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该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干事,0531-****7525
尹干事,0531-****7560
邮 箱:****@qq.com
附件:1.采购需求初步技术参数
2.意见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