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养专业精品**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软件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货物/无形资产/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 12: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海燕、李永梅、郭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4913、177****652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太兴路5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老师、0991-****51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海燕、李永梅、郭晶、181****4913、177****6529 |
项目概况
****康养专业精品**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软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康养专业精品**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软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康养专业精品**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软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采购合同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等,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总局《****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诚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太兴路512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0991-****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方式:邹海燕、李永梅、郭晶、181****4913、177****6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海燕、李永梅、郭晶
电 话: 181****4913、177****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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