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2.5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提供)、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由牵头人提供)、委托代理人、专职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4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澄清为:
3.2.5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提供)、技术负责人(需由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专职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4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2、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对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文化路西段6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郑****开发区电厂路80号16幢3层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3****7487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88,0371-****0065
附件下载: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