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新港工业园滨河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5-17
新港工业园滨河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请问我单位提供合同中总建筑设计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房建改造类的 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且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设计面积不少于10 万平方米的房建改造类的 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符合业绩属性、建筑面积要求,但其他评审要求(如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要求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也应满足评分细则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8928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4年05月28日
原项目名称:新港工业园滨河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5-17
新港工业园滨河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请问评分细则中的房建改造类设计业绩是否包含房屋结构改造、房屋建筑维修改造或装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等工程设计业绩请问我司(项目负责人)具备总建筑设计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改造(或环境综合整治)类设计业绩,是否符合“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要求
答:房建改造类设计业绩包含房屋结构改造、房屋建筑维修改造或装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等工程设计业绩;单个合同中总建筑设计面积不少于10 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改造(或环境综合整治)类设计业绩符合业绩属性、建筑面积要求,但其他评审要求(如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要求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也应满足评分细则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8928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