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中心】嘉鱼县智慧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工程设计嘉鱼县智慧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工程设计(JYZX-202405SZ-007001001)招标公告
【****中心】**县****中心工程设计**县****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报名中]
发布时间:2024-05-30 17: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中心工程设计**县****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中心工程设计****改革局以2307-421221-04-01-6173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2.8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物流部分组成:①客运部分约21000平方米,包含客运站房、****中心、驾乘公寓、****中心、地下室等主体建筑以及附属设备用房,****广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弱电、暖通、消防等公用设施及室外工程。②物流部分约25000平方米,****中心、电商云仓、快递集散、零担转运、高标仓库、检测维修等主体建筑以及附属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弱电、暖通、消防等公用设施及室外工程。(以上仅供参考,最终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其中:/。 | |||||||||||||||||||||||||||||||||||||||||
2.3其他:①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 127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会导致废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近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4)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2.8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5)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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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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