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61户债权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73,499.23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公司等61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73,499.2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4,999.63万元,利息38,286.6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4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212.92万元。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 | 其他 费用 | 方式 | 所在地 |
1 | ****公司 | 吉星辉、陈静玉、李丽 | 1,100.00 | 537.23 | 4.00 | 抵押+保证 | ** |
2 | ****公司 | ****公司、****公司、李佳、陈立新、陈兴旺、刘敏、于宏昌 | 694.59 | 3,107.69 | 38.00 | 保证 | ** |
3 | ********公司 | ****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开****公司、蔡智识、黄清白、郑清凉、蔡娟、周荣来、闫秋阁、陈淑瑜、周再发 | 1,205.00 | 230.61 | 0.00 | 保证 | ** |
4 | ****公司 | ****公司、**鑫****公司、薛建超、娄翠霞、张宝军、薛光全、许欣友、薛光华 | 282.00 | 123.96 | 0.00 | 保证 | ** |
5 | ****公司 | **启豪****公司、**联力自****公司、马爱萍、张召磊、曹玉波、陈修峰 | 192.47 | 108.81 | 1.93 | 保证 | ** |
6 | **东岳国际****公司 | ******公司、****公司、刘建明、钱金江、徐桂民 | 409.75 | 155.35 | 0.00 | 保证 | **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孙楠、修更新 | 150.00 | 34.56 | 0.00 | 保证 | ** |
8 | 济****公司 | ****公司、****商贸有限公司、董纪林、付**、范兆圣、周继花、付娜娜 | 173.46 | 582.49 | 0.98 | 保证 | ** |
9 | ******公司 | ****公司、济****公司、董纪林、周继芬、付**、周继花、付娜娜、柴正东 | 150.00 | 400.79 | 2.09 | 保证 | ** |
10 | ****公司(曾用名:****公司) | 刘晓佳、**、赵鹏 | 0.00 | 4,119.41 | 0.00 | 保证 | ** |
11 | ******公司 | ******公司、****公司、张之华、于少华、武春梅 | 3,100.00 | 1,238.11 | 25.76 | 保证 | ** |
12 | ******公司 | 毛新海、刘艳 | 447.29 | 172.71 | 0.00 | 保证 | ** |
13 | **九鼎****公司 | 毛新花、毛新海 | 251.43 | 92.45 | 0.00 | 质押+保证 | ** |
14 | ****机械厂 | | 7.67 | 708.49 | 0.00 | 抵押 | ** |
15 | ******公司 | ****公司 | 69.40 | 68.95 | 0.00 | 保证 | ** |
16 | ****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宜****公司、王广奇、孙文涛、王广久、郭秀玲、王大萍、王大志、逯金娥 | 91.61 | 67.09 | 0.00 | 保证 | ** |
17 | ****公司(本金1115.03万元) | 侯文、商峻豪、王萍 | 1,115.03 | 1,127.77 | 19.30 | 抵押+保证 | ** |
18 | ****公司 | 曾山、张昆、冯丽 | 213.63 | 83.16 | 6.48 | 抵押+保证 | ** |
19 | ******公司 | **众友****公司、张辉、张济生、张伟、张**、朱其凤、罗川、李静 | 666.31 | 319.77 | 0.00 | 抵押+保证 | ** |
20 | ******公司(本金299.46万元) | ****公司、****公司、**欢、张波、杨靓祥、仲伟 | 299.46 | 1,076.15 | 0.00 | 保证 | ** |
21 | ******公司 | ****公司、李金美、张令墉、李云峰、张祥旗 | 879.90 | 323.88 | 0.00 | 保证 | ** |
22 | ****酒店****公司 | 吉星辉、吉东志、李丽 | 990.00 | 492.89 | 10.93 | 质押+保证 | ** |
23 | 山****公司 | 山****公司、******公司、张西云、刘义顺、何吉嵬、张乔越、李继刚、刘怀刚、刘庆保 | 299.45 | 92.71 | 18.65 | 保证 | ** |
24 | ****公司 | **金祥****公司、王斌、贾朕 | 80.00 | 422.21 | 1.18 | 保证 | ** |
25 | ****公司 | ****公司、王言香、谢银章、宋淑元、、张志滨 | 197.74 | 399.38 | 14.73 | 保证 | ** |
26 | ****公司 | ******公司、沈振宇、隋洋 | 982.41 | 426.30 | 0.00 | 抵押+保证 | ** |
27 | ****公司 | 张波 | 89.02 | 1,345.82 | 0.00 | 抵押+保证 | ** |
28 | ****公司 | 济****公司、******公司、**聚****公司、******公司、井永军、刘广军、韩雨晴、卞广阔、李强、管廷梁(曾用名:管廷良)、井传福、周栎(曾用名:周越)、孟继霞、管鑫、管廷柱 | 489.89 | 210.85 | 0.00 | 保证 | ** |
29 | ******公司 | ****公司、****公司、井永军、井传福、孟继霞、管鑫、王志辉、王浩宇、张坤、管廷柱 | 465.00 | 231.98 | 0.00 | 保证 | ** |
30 | 山****公司 | ****公司、陈兴旺、刘敏、于宏昌、杨德福、何莹、张翠莲、刘宝亮、巩庆林 | 751.13 | 257.67 | 0.00 | 保证 | ** |
31 | ******公司 | ****俱乐部、****公司、黄晓昉、周泉 | 2,930.00 | 1,645.00 | 0.00 | 保证+质押 | ** |
32 | ******公司(本金667.06万元) | ****公司、**欢、张波、杨靓祥、仲伟、****公司 | 667.06 | 1,171.11 | 0.00 | 保证 | ** |
33 | **佳辉伟业房****公司 | ********公司、董轲轩、王佳、李庆霞、隆晓黎 | 1,889.92 | 698.46 | 0.00 | 抵押+保证 | ** |
34 | ****酒店有限公司 | ********公司、****公司、隆晓黎、董轲轩、王佳、程亚萍、薛守济 | 218.00 | 65.31 | 0.00 | 保证 | ** |
35 | **盛世****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钟利国、邹泉 | 1,549.72 | 955.29 | 0.00 | 抵押+保证 | ** |
36 | ******公司(本金1元) | 汤振宇、张新芳、付建波 | 0.00 | 3.18 | 0.00 | 保证 | ** |
37 | ****公司 | ****公司、**东弘****公司、胡宁宁、刘玉珍、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王斌、刘宜泉、艾雷、王琴、杜立广 | 940.67 | 554.33 | 9.27 | 抵押+保证 | ** |
38 | **东弘****公司 | ****公司、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 | 494.13 | 590.13 | 2.52 | 保证 | ** |
39 | ****公司 | ****公司、****公司、耿桂莲、胡习成、秦梅梅、王琴、杜立广、刘正富 | 1,470.00 | 1,238.41 | 17.60 | 保证 | ** |
40 | ****旅行社有限公司 | 张明、潘冬梅 | 497.91 | 139.11 | 0.00 | 保证 | ** |
41 | ****公司(本金1元) | 侯文、商峻豪、王萍 | 0.00 | 890.56 | 0.00 | 保证 | ** |
42 | ******公司 | ****酒店有限公司、**新****公司、曹艳霞、郭丽娜、董轲轩、程亚萍、隆晓黎、刘新宇 | 268.13 | 111.48 | 0.00 | 保证 | ** |
43 | ******公司 | **嘉****公司、济****公司、黄文郁、黄文恩、黄立仁 | 389.99 | 201.48 | 6.47 | 抵押+保证 | ** |
44 | **嘉旭****公司 | 郑天翔、贾楠、姚心童 | 684.50 | 167.78 | 0.00 | 抵押+保证 | ** |
45 | ******公司 | 李华钰、李华炜 | 190.00 | 53.81 | 0.00 | 抵押+保证 | ** |
46 | 瑞丰(**)****公司(曾用名:******公司) | 杨薇 | 994.95 | 189.27 | 0.50 | 抵押+保证 | ** |
47 | 瑞星(山****公司(曾用名:**星慧****公司) | 王天一 | 1,000.00 | 188.09 | 0.50 | 抵押+保证 | ** |
48 | 瑞达(**)****公司(曾用名:******公司) | 王金鹏 | 950.00 | 172.13 | 0.50 | 抵押+保证 | ** |
49 | **北仁****公司 | 王新、揣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297.81 | 46.84 | 0.00 | 保证 | ** |
50 | ******公司 | ******公司、袁玉国、赵立忠、袁丽君、王保芹 | 617.97 | 1,236.15 | 6.18 | 保证 | ** |
51 | **众诚****公司(曾用名:******公司) | ****公司、赵立泉、武云辉、李勇、罗飞、李义、赵洪森 | 599.84 | 890.20 | 11.60 | 保证 | ** |
52 | ****公司 | **蓝星****公司、******公司、王绪健、王东、曹峰 | 500.00 | 255.58 | 8.17 | 保证 | ** |
53 | ******公司 | ******公司、谷菲、李恩泉、李胜军、谷明怀、李俊伟、李光栋 | 474.63 | 377.38 | 0.00 | 保证 | ** |
54 | ******公司 | ******公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孙哲、来琛、王如芬、曹冰、黄波、孙荣 | 398.96 | 1,478.60 | 4.23 | 保证 | ** |
55 | ******公司 | ******公司、郑丽芳、郑继军、毕然、李宗慧、李宗娴 | 293.83 | 329.25 | 0.00 | 保证 | ** |
56 | 济****公司 | 山****公司、季鑫、闫新江、赵永莲、刘义顺 | 293.82 | 1,132.05 | 0.00 | 保证 | ** |
57 | ******公司 | **源源畜****公司、赵磊、管廷梁(曾用名:管廷良)、周栎(曾用名:周越)、赵辉、赵元明、李春梅 | 270.00 | 982.98 | 0.00 | 保证 | ** |
58 | ****公司 | 济****公司、王秉军、韩成、韩万福 | 91.14 | 294.69 | 0.00 | 保证 | ** |
59 | ******公司(本金1元) | 王洪昌、王国栋、徐清华 | 0.00 | 3,415.09 | 0.00 | 保证 | ** |
60 | ****公司(本金1元) | 高海英、高吉淞、张军 | 0.00 | 166.70 | 0.00 | 抵押+保证 | ** |
61 | ******公司 | ****公司、****公司、陈兴旺、刘敏、佟祺锐、滕亚楠、陈立新、李佳、于宏昌、王世军、吕素信、刘军、张翠莲 | 183.01 | 87.00 | 1.35 | 保证 | ** |
合计 | | | 34,999.63 | 38,286.68 | 212.92 | | |
注:(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分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641.23万元,其中本金1,100万元,利息537.23万元,其他费用4万元。该债权由吉星辉单独所有的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中心1号楼103室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吉星辉、陈静玉、李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887147,注册经营地址:**省**市**区北马鞍**路61号。法定代表人:李丽,企业类型:****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阀门电站辅机,电动,气动机械装置,化工机械,电器产品,自动化仪表;机械维修。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为李丽、陈静玉,李丽持股210万元,占比70%,陈静玉持股90万,占比30%。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李丽、陈静玉、吉星辉。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吉星辉单独所有的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中心1号楼103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60.45平方米,用途外街店铺。上述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1100万元,经查询**市房产管理系统显示二押为债务人张琨,抵押金额300万元,抵押期限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止;我公司已轮候查封该抵押物,经现场调查,抵押物已对外租赁经营。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03民初5066号的民事调解书。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3执4649号。后于2023年3月30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鲁0103执恢269号,目前正在执行中。
第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3,840.28万元,其中本金694.59万元,利息3,107.69万元,其他费用38万元。该户债权由****公司、****公司、李佳、陈立新、陈兴旺、刘敏、于宏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市高新区经十东路**沟桥旁院内,法人代表陈立新,注册资金2000万元,陈立新占比为70%,李佳占比为30%,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的生产、加工、销售;鞋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宏昌,注册资本为307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市历**大桥路6号,经营范围包含:水产品销售;食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及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提供装卸服务;房屋租赁。2016年9月5日,****法院裁定****公司、****公司破产清算,2017年9月28日,****公司实行合并破产和解,2017年9月29日,****法院裁定转入破产和解程序,2017年10月17日,****法院裁定终止合并破产和解程序。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于宏昌,注册资本3414万元,主要从事食品制造业,企业地址:****花园路200号。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企业涉及大量诉讼及强制执行案件,企业于2016年9月进入破产程序。2016年9月5日,****法院裁定****公司、****公司破产清算,2017年9月28日,****公司实行合并破产和解,2017年9月29日,****法院裁定转入破产和解程序,2017年10月17日,****法院裁定终止合并破产和解程序。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李佳、陈立新、陈兴旺、刘敏、于宏昌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3)**商初字第1326号的民事调解书。调****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历执字第976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435.6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205万元,利息230.61万元。该债权由****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开****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蔡智识、黄清白、郑清凉、蔡娟、周荣来、闫秋阁、陈淑瑜、周再发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于2005年9月21日在******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周荣来,公司注册地址:**省**市历**北园大街26****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602室,公司经营地址:**市**区小清**路8888****中心D栋21层2107室。公司主营:高中压阀门、五**暖、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机械设备、阀门的备品备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钢材、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安装、维修;商品信息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智识,营业执照号913********374567Y,注册资本10800万元,注册******区民生大街22****花园1201号,成立日期2006年6月19日。经营范围:阀门、水泵、波纹补偿器及相关配件、消防箱的制造、销售;陶瓷制品、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水性涂料、办公家具、门窗、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环保设备、给排水管材、保温材料、消防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小清**路8888****中心D栋3层308室,法定代表人为周荣来。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股东信息: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周荣来,占比80%,黄衍筑占比20%。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再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3875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建筑陶瓷制品、卫生洁具的加工、销售;批发、零售:建材,阀门,五金工具,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艺品,办公用品,百货,家具,家用电器,计算机及配件。注册地址位于:**市**区张庄路263号北楼一层。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股东信息:注册资金200万元,该公司为自然人出资企业,其中股东周再发出资200万元,占比100%。
保证人四:**开****公司成立于2007年03月29日,法定代表人郑清凉,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3********1879234,经营范围:阀门、管件、卫生洁具、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注册地址位于:**市**区历山北路中段198号五金机电城A区215。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东郑清凉出资60万元,占比20%,股东黄清白出资240万元,占比80%。目前该企业正常经营。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
蔡智识、黄清白、郑清凉、蔡娟、周荣来、闫秋阁、陈淑瑜、周再发。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四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05.9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82.00万元,利息123.96万元。该债权由****公司、**鑫****公司、薛建超、娄翠霞、张宝军、薛光全、许欣友、薛光华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薛光华,注册地址为**市**区清**路中段黄台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中区26-1号,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装饰材料、建材钢材等的批发零售。注册资金及股东背景:注册资本50万元,由薛光华出资25万元,占比50%,许欣友出资25万元,占比50%。因信息有限。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鑫****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张宝军;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钢材,建材,水泥制品,石材,装饰材料。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为120万元人民币,由张宝军出资60万元,占比50%,薛光全出资60万元,占比50%,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已于2020年9月27日注销。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历****工业园01-1号(小清**),法定代表人:薛建超;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其中:薛建超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经营范围:沙子、石子、木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材、钢材、消防器材、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经济贸易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及中介)、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装饰装修工程(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商场、超市、市场及融资性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由薛建超出资300万元,占比100%。该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2024年04月29日-2024年05月19日。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薛建超、娄翠霞、张宝军、薛光全、许欣友、薛光华。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五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3.2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2.47万元,利息108.81万元,其他费用1.93万元。该债权由**启豪****公司、**联力自****公司、陈修峰、马爱萍、曹玉波、张召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0日,公司住所地位于**省**市高新区工业南路34号润滑油办公楼10号楼东首408A6室,法定代表人陈修峰,登记机关济****开发区****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34282Q。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品、非专控通讯器材、服装、鞋帽、五金产品、建筑材料、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注册资本人民币51万元,由股东陈修峰出资人民币51万元,持股占比100%。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启豪****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0日,公司住所地位于**省**市高新区工业南路32-1****公司院内2号办公楼205号,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曹玉波,登记机关济****开发区****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175072。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不含爆破及运输);门窗、水电暖安装(不含电力设备);建筑机械化施工;五金产品、钢材、建材、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市政工程;装卸搬运(不含运输)。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股东曹玉波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占比100%。
保证人二:**联力自****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公司住所地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2003-1室,法定代表人张召磊。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安装;仪器仪表、计量检测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综合布线;建筑材料、办公用品、五金产品、不锈钢制品、电力设备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照明设备、暖通空调、水暖器材、阀门、电器设备、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及安装;医疗器械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由股东张召磊出资人民币35.5万元,持股占比71%;股东刘磊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占比20%;股东李磊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股占比9%。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陈修峰、马爱萍、曹玉波、张召磊。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2民初12597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2执8205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户 **东岳国际****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东岳国际****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东岳国际****公司债权总额565.1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09.75万元,利息155.35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该债权由徐桂民、******公司、刘建明、****公司、钱金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情况
**东岳国际****公司成立于1999年05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在**市**区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548423,法定代表人为徐桂民,持股比例29.9%。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品的销售;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动人员(不含海员);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四氢呋喃、甲醇、正丁醇、甲醇钠、碳化钙、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丙烯酰胺、盐酸、乙酸【含量>80%】、正磷酸、氢氧化钠、甲醛溶液、醇酸树脂;仪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销售;五金交电、环保设备、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建筑及装饰材料、钢材、农业机械、矿山机械、医疗器械、海产品、汽车配件、化妆品、金属材料、铁矿石、食品、非专控农副产品的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招投标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设备租赁;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政府采购代理。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已无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8年02月2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由刘建明出资288万元,占比96%,李云涛出资12万元,占比4%。法人代表:刘建明,公司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设备的销售、维修、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销售、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批发、零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实验室设备,化工产品,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五金产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工艺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汽车配件,日用消杀用品。公司地址:******区经四路288号恒昌大厦2306室。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8日,注册资本210万元,由钱金江出资210万元,占比100%。法人代表:钱金江。公司地址:**省**市历**金桥国际大厦1-1211。
公司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制冷设备、水暖器材、机电产品、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健身器材、计算机、数码产品、办公用品、工艺品、保温材料、电线电缆、五金洁具、灯具照明、石材、铝塑门窗、玻璃制品、安全防护设备、不锈钢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体育设施、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医疗设备安装及维修;制冷设备维修;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建明、钱金江、徐桂民。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05民初1405号、(2020)鲁0105民初167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5执3661号。后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5执恢573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七户 ****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4.5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00万元,利息34.56万元。该债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修更新及其配偶孙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日,注册地址为**省**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4-701-107室,法定代表人孙立群。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由孙立群持股99%,修更新持股1%。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及网上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非专控通讯设备、健身器材、建材、音响设备、摄影器材、文化用品、包装材料、工艺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家具、灯具、日用品;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家用电器维修;房地产信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增值****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修更新、孙楠。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八户 济****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济****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济****公司债权总额756.9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3.46万元,利息582.49万元,其他费用0.98万元。该债权由****公司、****商贸有限公司、董纪林、付**、范兆圣、周继花、付娜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济****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A区西排204号,企业类型为股份**制,****政府镇办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董纪林,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现股东董纪林占股60%,周继花占股40%,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钢材、建材、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治金材料、五金交点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工商登记状态显示已于2016年4月29日注销,经前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现场调查,未能发现企业经营场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商贸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A区西排215号,法人代表范兆圣,注册资金60万元,股东为范兆圣占股比例为60%,侯谊谊占股比例为40%,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钢材,建材,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等。企业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注销企业,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由范兆圣占股比例为60%,侯谊谊占股比例为40%。工商登记状态显示已于2018年9月6日注销,经前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现场调查,未能发现企业经营场所。
保证人二:****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注册成立,公司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A区西排102号,法人代表付娜娜,注册资金100万,股东付娜娜占股80%,付**占股20%,经营范围为钢材、建材、普通机械设备和配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等。企业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注销企业,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由付娜娜占股80%,付**占股20%。工商登记状态显示已于2018年5月4日注销,经前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现场调查,未能发现企业经营场所。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董纪林、付**、范兆圣、周继花、付娜娜。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16)鲁0191民初314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91执1425号,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第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552.8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00万元,利息400.79万元,其他费用2.09万元。该债权由****公司、济****公司、柴正东、周继芬、付娜娜、付**、董纪林、周继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于2006年3月3日成立,经营地址:**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A区西侧206室,法定代表人:周继芬,现股东为周继芬占股60%,柴尚明占股40%,经营范围:钢材、架管租赁;建筑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及运输);钢材、建材、非专通讯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体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16年2月22日注销,经前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现场调查,未能发现企业经营场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注册成立,公司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A区西排102号,法人代表付娜娜,注册资金100万,股东付娜娜占股80%,付**占股20%,经营范围为钢材、建材、普通机械设备和配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已于2018年5月4日注销,经前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现场调查,未能发现企业经营场所。
保证人二:济****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内,企业类型为股份**制,****政府镇办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董纪林,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现股东董纪林占股60%,周继花占股40%,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钢材、建材、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治金材料、五金交点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已于2016年4月29日注销,经前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现场调查,未能发现企业经营场所。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柴正东、周继芬、付娜娜、付**、董纪林、周继花。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16)鲁0191民初316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91执1419号,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曾用名:****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4,119.4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0万元,利息4,119.41万元。该债权刘晓佳、**、赵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09-09,法定代表人为赵鹏,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赵鹏出资700万元,占比70%,**出资300万元,占比3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县垛石镇白杨店村村南,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产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包装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印刷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非专控通讯器材、五金产品、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刘晓佳、**、赵鹏。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法院作出案号为(2017)鲁民初9号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后向
****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鲁执16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4,363.8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100.00万元,利息1,238.11万元,其他费用25.76万元。该户债权由******公司、****公司、张之华、于少华、武春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2007年8月8****商行****分局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市高新区**河街道东郑村220号,法定代表人为于少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于少华出资300万元,占比100%。经营范围:金属锻件、精冲件、挤压件、机械零部件的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3日,注册地点:**市高新区**河街道西卢村358号,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之华。张之华出资500万元,占比100%。公司经营范围:模具的加工生产、技术开发及销售;普通机械设备的加工;钢材、金属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润滑油、五金产品、模具、服装鞋帽、日用杂品的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9日,注册地点:****花园路35号3楼317室。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春梅。武春梅出资500万元,占比100%。公司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润滑脂、电子产品、日用品等。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张之华、于少华、武春梅。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91民初6060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91执335号,****法院作出终本裁定。
第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620.0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47.29万元,利息172.71万元。该债权由毛新海、刘艳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1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堤口路17号,企****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艳,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30万元,占比60%,刘艳出资2020万元,占比40%。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汽车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的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毛新海、刘艳。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6月10日,****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5民初5419号的民事调解书。后因债务人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5执2296号。2022年5月18日,对该案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5执恢575号,现已执行终本。
第十三户 **九鼎****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九鼎****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九鼎****公司债权总额343.8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51.43万元,利息92.45万元,由毛新花、毛新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九鼎****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3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堤口路17号,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毛新花,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5050万元人民币,毛新花出资3787.5万元、占比75%,**市****公司出资757.5万元、占比15%,吴立晓出资505万元,占比10%。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柴油发动机及配件、汽车及配件的批发、零售等。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毛新花、毛新海。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6月10日,****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5民初5420号的民事调解书。后因债务人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5执2295号。2022年5月18日,对该案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5执恢574号,现已执行终本。
第十四户 ****机械厂
一、债权情况
****拟对****机械厂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机械厂债权总额716.1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67万元,利息708.49万元。该户债权抵押物原债权人已拍卖处置完毕。
二、债务人情况
****机械厂成立于2003年05月26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历**工业北路(大辛段),法定代表人杨雯,公司性质私人独资企业,登记机****管理局。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各种标准件、钢筋加工销售等。
三、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08)**民商初字第2017号的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09)**执字第379号。抵押物已经被原债权人处理,该案现已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五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38.35万元,其中本金69.40万元,利息68.95万元。该****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1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历**彩石镇南宅科村126号,法定代表人闫军,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闫军持股比例80%,金额40万元,周传河持股比例20%,金额10万元。经营范围:含乳饮料生产销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10年12月16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31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历**洪楼南路44号汇科旺园5号楼702室,法定代表人徐海滨,注册资本人民币101万元,其中徐海滨持股金额80.8万元,持股比例80.00%,高召顺持股金额20.2万元,持股比例20%。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已注销。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9月10****人民法院下达案号为(2010)**民商初字第148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以及截止2010年7月20日利息,自2010年7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另行计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1)**执字第527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借款企业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六户 ****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8.70万元,其中本金91.61万元,利息67.09万元。该债权由******公司、**宜****公司、王广奇、孙文涛、王广久、郭秀玲、王大萍、王大志、逯金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大志,注册资本为410万元人民币,由王大志出资275万元,持股比例67.07%。孙文涛出资135万元,持股比例32.93%。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二环西路与粟山路****广场二楼179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零售;食品;销售;五金交电、建材、电工器材、日用品、办公设备、服装鞋帽;房屋租赁;家用电器、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2020年6月15日,****法院****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年7月31日,****法院作出(2020)0104 破2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原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尚未确认债权。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商贸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50%;王广久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30%;王大志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10%;逯金娥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注册地:**市**区二环西路与粟山路交界处东南角,法定代表人王广久。公司经营范围:会议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材、摩托车、服装鞋帽、日用品。2020年6月15日,****法院****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年7月31日,****法院作出(2020)0104 破2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原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尚未收到清收款。
保证人二:**宜****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由王广奇出资180万元,持股比例60%;郭秀玲出资120万元,持股比例40%。公司注册地:**省******办事处桃园路1****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王广奇。公司经营范围:棉纺织品、床上用品的加工、销售。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王广奇、孙文涛、王广久、郭秀玲、王大萍、王大志、逯金娥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401民初2038号的民事判决书。后保证人王广奇提出上诉,****法院作出案号为(2022)鲁01民终304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4执1654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七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2,262.10万元,其中本金1,115.03万元,利息1,127.77万元,其他费用19.3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由王萍、商峻豪、侯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物为王萍名下位于**市**区南圩子外街28号的二处房产。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7日,法人代表为商峻豪,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由商峻豪出资600万元,占比100%。住所:**市**区南圩子外街28号,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智能卡、计算机外围设备及耗材、非专控通讯器材、建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管材管件、热力设备;教育咨询(不含办学、家教、培训),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保证人:侯文、商峻豪、王萍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王萍名下位于**市**区南圩子外街28号房产,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01233号,建筑面积233.84平方米,用途办公,抵押金额366万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2:王萍名下位于**市**区南圩子外街28号房产,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字101232号,建筑面积522.86平方米,用途办公,抵押金额750万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经现场调查,抵押物目前正在使用。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分别为(2019)鲁0103民初3853号、(2019)鲁0103民初385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分别为(2021)鲁0103执2180号、(2021)鲁0103执2178号,后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分别为(2023)鲁0103执恢641号、(2023)鲁0103执恢642号,目前正在执行中。
第十八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303.27万元,其中本金213.63万元,利息83.16万元,其他费用6.48万元。该债权由曾山名下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曾山、张昆、冯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中心广场4号楼13F1304室,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鲜活水产品,非专控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不锈钢制品,电子元器件,制冷设备,音响器材,保温材料,防腐材料,装饰材料,非专控通讯器材,卫生洁具,针纺织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服装鞋帽,箱包,工艺美术品,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家具,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及配件;汽车租赁;计算机网络、生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曾山、张昆、冯丽。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区小梁庄街277号楼1-156(-)房产,面积29.02平方米,为**海鲜大市场门面房,抵押担保金额为44万元。
抵押物2:曾山名下位于**区匡山小区南区103号楼4-103房产,面积87.24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87万元。
抵押物3:******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B楼3101办公房产,面积147.96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124万元。
上述抵押物均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02民初8017号、(2020)鲁0102民初8015号、(2020)鲁0102民初801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2执709号、(2021)鲁0102执655号、(2021)鲁0102执691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986.08万元,其中本金666.31万元,利息319.77万元。该债权由**众友****公司、张辉、张济生、张伟、张**、朱其凤、罗川、李静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由朱其凤出资400万元,占比80%,由张伟出资100万元,占比20%。注册地址**市**区小清**路8858号全福烧烤街南区9号楼商铺一层。经营范围:蔬菜技术开发及咨询食品蔬菜批发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众友****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风山。注册资本70万元,由张风山出资60万元,占比85.71%,由张伟10万元,占比14.29%。注册地址**省**市**区经四路465号院内二层办公楼101室。主要业务范围企业咨询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税务信息咨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4MA3CEP2C9E。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张辉、张济生、张伟、张**、朱其凤、罗川、李静。
四、抵押物情况
该宗抵押物为**众友****公司名下位于**区经四路465号房产,共九套,面积总计864.5平方米,用途办公,现已对外出租,经营餐饮,该宗抵押物抵押呙为二押,****商行贷款金额500万元。
五、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3民初801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3执1458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375.61万元,其中本金299.46万元,利息1,076.15万元。该债权由****公司、****公司、**欢、张波、杨靓祥、仲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12-03,法定代表人为仲伟,注册资本为1200万人民币元人民币,由****公司出资1140万元,持股比例95%。仲伟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5%。企业地址位于**县垛石镇府前街28号(第二排右起第10-15间)。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7-10-16,法定代表人为张波,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由**市道云信天投资合伙企业出资5940万元,持股比例99%;张波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1%。企******区郎茂山路2-1号峰景鉴筑7-104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和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商品房租赁。工商登记为开业,主体资格存续。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8-12-23,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市**县城桥镇东门路378号5号楼509室,法定代表人杨靓祥,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由杨靓祥出资240万元,持股比例80%,丁养坤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20%。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欢、张波、杨靓祥、仲伟。
四、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9)鲁01民初4105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01执2412号,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区郎茂山路16号丹枫白鹭山庄42号楼103室房产,房产证号201****4302,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为
1,203.78万元,其中本金879.90万元,利息323.88万元。该债权由****公司、李金美、张令墉、李云峰、张祥旗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李金美,位于**市高新区天辰大街以北开拓路以西综合楼。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金美,股东为李金美、李云峰,李金美持股270万元,占比90%,李云峰持股30万元,占比10%。经营范围为:煤炭、钢材、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令墉,企业地址位于**市历****广场二期2、3号办公楼1层1901室,该公司主要经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建材、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的销售。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张令墉占比98%、陈希英占比2%。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李金美、张令墉、李云峰、张祥旗。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二十二户 ****酒店****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酒店****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酒店****公司债权总额1,493.81万元,其中本金990.00万元,利息492.89万元,其他费用10.93万元。该债权由吉星辉持有的******公司新三板股权1700万股提供质押,由李丽、吉星辉、吉东志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酒店****公司成立于2016年05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吉星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由吉星辉认缴500万元,占比100%。企业地址位于**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中心1号楼103,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管理;正餐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工艺品的销售;停车场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住宿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质押物情况
质押物为吉星辉持有的******公司新三板股权1700万股,证券简称:益通节能,证券代码837343,质押金额990万元,质押期限2019年1月11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该企业新三板股票已停牌。
四、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李丽、吉星辉、吉东志。
五、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03民初5071号的民事调解书。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3执4648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三户 山****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山****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山****公司债权总额410.81万元,其中本金299.45万元,利息92.71万元,其他费用18.65万元。由山****公司、******公司、张西云、刘义顺、何吉嵬、张乔越、李继刚、刘怀刚、刘庆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山****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4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经十东路76号云**庄院内,法定代表人刘义顺,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刘义顺,出资600万元,持股占比60%;股东季鑫,出资400万元,持股占比40%。经营范围:桥梁工程、路面路基工程、土石方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该企业于2021年3月16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6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历**遥墙镇鸭王口村,法定代表人张西云,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股东张西云,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持股占比60%;股东李继刚,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持股占比40%。经营范围:混凝土加工销售;新型建材的销售(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经查询,该企业于2018年6月20日被吊销。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6日,公司住所地位于**经十东路(**段)****广场1幢110、130、231、331号),法定代表人张成宾,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股东张成宾,出资1600万元,持股占比80%;股东孙承涛,出资400万元,持股占比20%。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空调安装工程(以上工程凭资质证经营);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布艺;企业形象设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经查询,目前经营状态为注销。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张西云、刘义顺、何吉嵬、张乔越、李继刚、刘怀刚、刘庆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5)历商初字第242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鲁0102执501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四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503.39万元,其中本金80.00万元,利息422.21万元,其他费用1.18万元。由**金祥****公司、王斌、贾朕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4日,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花园庄东路16号数码港7号楼1-1102室,注册资本:1060万元,股东及注册资本金构成:该公司的股东为王斌、赵峰、戴杨,其中王斌认缴出资6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股东赵峰认缴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股东戴杨认缴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建材,五金交电,服装,办公用品,日用品,百货,工艺品。法定代表人:王斌。登记机关:******管理局。经查询,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2016年12月29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金祥****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注册地址:**市历**洪楼南路12号1号楼2-201室,注册资本:51万元,股东及注册资本金构成:该公司的股东为安秀全和赵成强,其中安秀全认缴出资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赵成强认缴出资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主要经营范围:展台、展柜、展区的设计、安装;国内广告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法定代表人:赵成强(2015年12月23日变更,原法定代表人贾朕)。经查询,该企业于2018年6月20日被吊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斌、贾朕。
四、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2)**商初字第785号的民事判决书。
第二十五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611.86万元,其中本金197.74万元,利息399.38万元,其他费用14.73万元。****商贸有限公司、王言香、宋淑元、谢银章、张志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公司地址**市**区腊山北**首荣祥商务楼五层J座O座,法定代表人:王言香。注册资本460万元,股东为王言香(持股60.87%)、张志滨(持股39.13%)。主要经营:钢材、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电工器材、帆布制品的批发、零售。目前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于2007年12月19****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股东为谢银章(持股90%)、宋淑元(持股10%),注册地址**市**区北小辛庄西街55号内4号楼**大厦405、406室,法定代表人:谢银章,经营范围:钢材、生铁、焦炭、矿石、铁粉、建筑材料的销售。经调查,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言香、宋淑元、谢银章、张志滨。
四、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1)槐商初字第227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2)槐执字第131-2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六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408.7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82.41万元,利息426.30万元。该债权由******公司、沈振宇、隋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隋洋以其名下位于**区**路286号11幢22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5-07-15,法定代表人为沈振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由沈振宇出资297万元,持股比例99%。沈中出资3万元,持股比例1%。企业地址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凯源**侧。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及耗材、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家具、日用品、建材、五金、卫生洁具、工艺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非专控农副产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及中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保洁服务;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房产中介服务;黄金首饰、珠宝首饰的加工、销售;汽车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抵质押物情况
隋洋名下位于**区**路286号11幢22的房产,面积1125.73平方米,房产证号:鲁(2019)**市不动产权第****628号,抵押担保金额1000万元,上述债权共计两笔贷款,已分别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号分别为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243号、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244号。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6-01-06,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由隋洋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公司注册地:**市**区**路49号101室,法定代表人隋洋,公司经营范围:影视制作、发行(凭许可证经营);礼仪庆典服务;文化艺术流交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演出策划;舞台造型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国内广告业务;非学历短期企业内部管理培训。企业已于2023年12月13日被注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沈振宇、隋洋。其中沈振宇名下共计14套房产,均已被其他债权抵押,涉及其他案件查封。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91民初557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91执92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七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434.8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9.02万元,利息1,345.82万元,其他费用5.12万元。该债权由张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7-10-16,法定代表人为张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由**市道云信天投资合伙企业出资5940万元,持股比例99%;张波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1%。企******区郎茂山路2-1号峰景鉴筑7-104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和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商品房租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抵质押物情况
由****公司******区峰景鉴筑1-1904(下)、2-1904(下)、3-1903(下)、4-1904(下)四套住宅和2-59、4-001、4-115三个车库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目前存在执行异议诉讼,正在审理中。
四、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张波。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民初1355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后,****公司提起上诉,****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民终2400号的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判决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执293号,在诉讼过程中查封了****公司******区郎茂山路16号枫丹白鹭山庄42号楼103室房产(房产证号:**201****4302)。
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八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700.74万元,其中本金489.89万元,利息210.85万元。该债权由******公司、**聚****公司、******公司、济****公司、井永军、刘广军、韩雨晴、卞广阔、李强、管廷梁(曾用名:管廷良)、井传福、周栎(曾用名:周越)、孟继霞、管鑫、管廷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01-02,法定代表人为井永军,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由井永军出资30万元,持股比例60%,井传福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40%。企******区二环西路11276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百货。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5-03-19,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管鑫出资665万元,持股比例66.5%;管廷柱,出资335万元,持股比例33.5%。公司注册地:******区二环西路11276号,法定代表人管鑫,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安装工程、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轻型活动房安装工程、物业管理、建筑劳务分包(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综合布线。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聚****公司成立于2017-03-07,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刘广军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51%,李军晓出资490万元,持股比例49%。公司注册地:******区二环西路11276号106室,法定代表人刘广军,公司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营销策划;批发、零售:厨具,食品;零售:烟草;网上贸易代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住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洗浴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军晓,注册经营地址:**省**市**区张庄鲁192****中心B座19楼,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李军晓持股10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四:济****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07日,法定代表人:周越,注册地址:******区二环西路11276号。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股东为李强持股150万元,占比75%;孟继霞持股50万元,占比25%。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装饰材料,针纺织品,百货,非专控农副产品,润滑油,办公用品、设备及耗材,计算机软硬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
井永军、刘广军、韩雨晴、卞广阔、李强、管廷梁(曾用名:管廷良)、井传福、周栎(曾用名:周越)、孟继霞、管鑫、管廷柱。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3民初1219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3执6502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696.98万元,其中本金为465万元,利息为231.98万元。该债权由****公司、****公司、井永军、井传福、孟继霞、管鑫、王志辉、王浩宇、张坤、管廷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5-03-19,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管鑫出资665万元,持股比例66.5%;管廷柱,出资335万元,持股比例33.5%。公司注册地:******区二环西路11276号,法定代表人管鑫,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安装工程、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轻型活动房安装工程、物业管理、建筑劳务分包(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综合布线。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7-02-2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刘广军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李军晓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王志辉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20%。公司注册地:******区二环西路11276号107室,法定代表人王志辉,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钢材,建材,五金产品,电线,电缆,针纺织品,日用品百货;商务信息咨询;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施工劳务分包。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3-01-02,法定代表人为井永军,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由井永军出资30万元,持股比例60%,井传福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40%。企******区二环西路11276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百货。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井永军、井传福、孟继霞、管鑫、王志辉、王浩宇、张坤、管廷柱。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2)鲁0104民初45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4执3551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户 山****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山****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山****公司债权总额1,008.80万元,其中本金751.13万元,利息257.67万元。该户债权由****公司、陈兴旺、刘敏、于宏昌、杨德福、何莹、张翠莲、刘宝亮、巩庆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山****公司于2006年5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市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港兴一路以东,港源三路以南,港源四路以北综合楼302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兴旺,股东陈兴旺占比60%,刘敏占比24%,孙淑梅占比16%。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服装鞋帽、纺织品、陶瓷制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木制品、电子产品、钢材、木材、非金属矿产品等。2016年11月1日,****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已出具破产清偿方案,但目前未能实施。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于宏昌,注册资本3414万元,主要从事食品制造业,企业地址:****花园路200号。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企业涉及大量诉讼及强制执行案件,企业于2016年9月进入破产程序。2016年9月5日,****法院裁定****公司、****公司破产清算,2017年9月28日,****公司实行合并破产和解,2017年9月29日,****法院裁定转入破产和解程序,2017年10月17日,****法院裁定终止合并破产和解程序。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陈兴旺、刘敏、于宏昌、杨德福、何莹、张翠莲、刘宝亮、巩庆林。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3)济商初字第263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4,57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930万元,利息1,645万元。该债权共2笔借款,其中240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质押加保证担保,由******公司名下******公司2400万元债权提供质押担保;53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俱乐部、****公司、周泉、黄晓昉提供连带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03-22,法定代表人为李玉坤,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由李玉坤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00%。企业地址****花园路168号融基大厦1706室。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通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办公用品、文具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非专控通讯设备、建材、冷暖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百货、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机床销售及维修;国内广告业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营销策划。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俱乐部成立于2005-11-28,注册资本15万,公司注册地**市****办事处槐峪村,法定代表人黄晓昉,公司经营范围:马术运动、娱乐健身宣传;组织承办各项国内马术比赛和表演;开展创办经济实体;开展国内外马术交流,增进**,提高水平。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9-02-19,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由周泉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100%。公司注册地:**省**市高新区工业南路****物资市场内C区东排210室,法定代表人周泉,公司经营范围: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产品、钢材、日用杂品、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周泉、黄晓昉。
四、质押物情况
******公司2400万元贷款由******公司名下******公司2400万元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此笔债权项下抵押物为:
1、******公司******区十六里河镇西十六里河村,**国用(2007)第****192号,面积948㎡,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公司******区十六里河镇西十六里河村,**国用(2007)第****194号,面积2330㎡,****停车场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3、******公司******区十六里河镇西十六里河村,**国用(2007)第****193号,面积9210平方米,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因******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其名下上述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范围。
****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鲁0104民初343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
对******公司享有优先权的******公司名下的(证号:**国用(2007)第****193号、地号:****34118号)土地使用权]在本金2060万元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诉讼费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对******公司享有优先权的******公司******区十六里河镇西十六里河村(证号:**国用(2007)第****192号、地号:****34003号)的上地使用权]在本金190万元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诉讼费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对******公司享有优先权的******公司******区十六里河镇西十六里河村南(证号:**国用(2007)第****194号、地号:****34110号)的上地使用权]在本金150万元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诉讼费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本债权项下2400万元的贷款于2019年9月3****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鲁0104民初343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债务人还本付息,对******公司质押给原债权人的债权下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债权人放弃对**圣****公司、****酒店****公司、****公司、黄晓肪、王珍珍、李玉坤、李振的诉讼请求,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4执2205号;其中530万元贷款于2021年9月8****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鲁0104民初4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执行案号(2023)鲁0104执6151号,现已终本。
第三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838.16万元,其中借款本金667.06万元,利息1,171.11万元。由****公司、**欢、张波、杨靓祥、仲伟、****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12-03,法定代表人为仲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由****公司出资1140万元,持股比例95%。仲伟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5%。企业地址位于**县垛石镇府前街28号(第二排右起第10-15间)。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7-10-16,法定代表人为张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由**市道云信天投资合伙企业出资5940万元,持股比例99%;张波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1%,企******区郎茂山路2-1号峰景鉴筑7-104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和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商品房租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8-12-2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公司注册地:**市**县城桥镇东门路378号5号楼509室,法定代表人杨靓祥,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由杨靓祥出资240万元,持股比例80%,丁养坤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20%。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欢、张波、杨靓祥、仲伟。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9)鲁01民初4104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01执2411号,在执行过程中轮侯查封了****公司******区郎茂山路16号丹枫白鹭山庄42号楼103室房产,房产证号201****4302。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三户 **佳辉伟业房****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佳辉伟业房****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佳辉伟业房****公司债权总额2,588.3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889.92万元,利息698.46万元。该债权由********公司、董轲轩、王佳(本金929.97万元)、李庆霞、隆晓黎(本金1519.92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由李庆霞名下位于**市**区**西路15号乙2号楼4201户的房产抵押担保金额730万元;李庆霞名下位于**市**区阳光新路21号阳光100国际**22号楼2-202的房产抵押担保金额125万元;******区阳光舜**七区7号楼1-103的房产抵押担保金额385万元;李庆霞名下位于**区经十路12406号名士豪庭住宅小区III区7号楼2-901的房产,抵押担保数额90万元;隆晓黎名下位于**市**区**西路15号乙2号楼3201户的房产抵押担保金额40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佳辉伟业房****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7日,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市二环东路2668号8楼东厅,法定代表人隆晓黎,股东隆晓黎,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房屋中介;房地产咨询;建材、钢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制品、橡胶制品、木制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耗材等的批发零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5-02-10,法定代表人为董轲轩,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董轲轩出资500万元,占比90%,王佳出资50万元,股权占比1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二环东路7255****宾馆201室,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董轲轩、王佳、李庆霞、隆晓黎。
四、抵押物情况
1、贷款金额930万元
(1)李庆霞名下位于**市**区阳光新路21号阳光100国际**22号楼2-202(证号为济房权证槐字第091809号,面积180.1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137号,抵押金额200万元,抵押顺位为二押。
(2)李庆霞以其名下位于**市**区**西路15号乙2号楼4201户(证号为鲁2017**市不动产权第****931号,面积314.1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297号,抵押金额730万元。
2、贷款金额400万元
隆晓黎以其名下位于**市**区**西路15号乙2号楼3201户(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9401号,面积161.67平方米,用途住宅)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17)**市不动产证明第****606号,抵押担保金额400万元。
3、贷款金额600万元
(1)隆晓黎以******区阳光舜**七区7号楼1-103(证号为济房权证中字第193007号,面积341.04平方米,用途:住宅)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008号,抵押担保金额385万元。
(2)李庆霞以其名下位于**市**区阳光新路21号阳光100国际**22号楼2-202(证号为济房权证槐字第091809号,面积180.1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707号,抵押担保金额125万元,抵押顺位为一押。
(3)李庆霞以其名下位于**市**区经十路12406号名士豪庭住宅小区III区7号楼2-901(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字第186387号,面积92.4平方米,用途:住宅)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证号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701号,抵押担保金额90万元。
五、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三十四户 ****酒店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酒店有限公司债权总额合计283.31万元,其中本金218.00万元,利息65.31万元。该债权由********公司、****公司、隆晓黎、董轲轩、王佳、程亚萍、薛守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2-09,法定代表人为隆晓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隆晓黎投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程亚萍投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历山路95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小型餐馆(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熟食卤味)。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5-02-10,法定代表人为董轲轩,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董轲轩出资500万元,占比90%,王佳出资50万元,股权占比1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二环东路7255****宾馆201室,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现用名:**泽****公司)成立于2013-05-03,法定代表人为熊世彩,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熊世彩一人出资,股权占比10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高新区航天大道5999****海关监管仓库配套办公区116-F4,所属行业为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站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二手车经销;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隆晓黎、董轲轩、王佳、程亚萍、薛守济。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三十五户 **盛世****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盛世****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盛世****公司债权总额2,505.0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49.72万元,利息955.29万元。该债****集团有限公司、钟利国、邹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盛世****公司名下位于**市高新区舜风路388号生产科研综合楼201房产抵押担保金额760万元;**盛世****公司名下位于**市高新区舜风路388号生产科研综合楼101房产抵押担保金额81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盛世****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30日,公司住所地位于**省**市高新区舜风路388号生产科研综合楼601-6006室,企****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佩泉,登记机关****开发区****监管局,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图书、电子出版物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工艺品、家具、字画(不含文物)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家具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企业。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1-16,法定代表人为钟利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省**市高新区舜风路388号生产科研综合楼601-6005室,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及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的批发、零售;建筑装饰工程;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场地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公路工程;特种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建筑幕墙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安防工程;建筑机械的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质检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石油工程专用设备的制造;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22年12月26日被吊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钟利国、邹泉。其中:钟利国名下有多处房产均已被多轮查封;邹泉名下位于**市**区文化东路78****中心7号楼111室面积33.1平方米居住式公寓,****银行,抵押金额32万元。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盛世****公司名下位于**市高新区舜风路388号生产科研综合楼101室,面积1582.21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房产证号:鲁(2017)**市不动产权第****985号,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二:**盛世****公司名下位于**市高新区舜风路388号生产科研综合楼201室,面积1723.87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房产证号:鲁(2017)**市不动产权第****986号,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上述抵押房产已被多起案件查封。目前,该两处房产已经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政府已下达拆迁冻结通知,由**市****办事处负责拆迁,****法院到**市****办事处送达冻结手续,****商行冻结了该抵押物的拆迁款2000万元,冻结期限自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9日。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9)鲁0102民初9066号的民事判决书。后钟利国提出上诉,****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民终7102号的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2执3318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六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31,816.07元,其中本金1元,利息31,815.07元。该债权由汤振宇、张新芳、付建波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4日,住所:******区经十路124号,法人代表:汤振宇,注册资本2018万元,其中汤振宇出资1594.22万元,占比 79.00%;付建波出资423.78万元,占比21.00%。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销售;体育器材(不含射击器材)、健身设备的制造、销售;体育场地及场馆设施工程(凭资质经营);游泳池设备的施工、销售;电子显示系统的安装、销售;游乐设施、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看台座椅、运动地板、人造草坪、塑胶制品、电子产品、计量器具、乐器、音响设备、非专控户外运动装备、康复按摩器械、非专控体育模拟设备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国内广告业务;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策划;体育器材的租赁和维护;体育场地的租赁及运动场地坪的维护。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汤振宇、张新芳、付建波。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5民初6382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5执1382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七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504.28万元,其中本金940.67万元,利息554.33万元,其他费用9.27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由**东弘****公司、胡宁宁、刘玉珍、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王斌、刘宜泉为全部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公司,艾雷、王琴、杜立广为其中借款本金68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胡习成、耿桂莲为其中借款本金68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0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习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胡习成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75%;耿桂莲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25%。企业地址位于******办事处伙路村112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5日,注册地址为**市历**洪楼南路44号汇科旺园2号楼2-102室,法人代表为闫桂英,注册资本700万人民币,由张洪明出资630万元,持股比例90%;闫桂英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10%。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冶金炉料、石材、日用品、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矿渣、微粉的生产及销售;风选人工砂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东弘****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市历**港沟镇两河村,注册资本1220万元,由刘宜泉出资854万元,持股比例70%;刘玉珍出资366万元,持股比例30%。经营范围: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承装、四级承修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胡宁宁、刘玉珍、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王斌、刘宜泉、艾雷、王琴、杜立广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公司贷款680万元追加胡习成、耿桂莲名下位于**市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房屋进行了抵押担保,由于该二处房产为旧村改造房产,不存在不动产证,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抵押,随后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抵押物房产一:合同号:****;抵押物位于**市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项目14号楼西单元1301室及地下储藏室2-13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39.7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55平方米。目前该房产为自用,结构为钢混。
抵押物房产二:合同号:NHJCGZ-0017-3-1102;抵押物位于**市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项目17号楼3单元1102室及地下储藏室3-12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45.2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2.68平方米。目前该房产为自用,结构为钢混。
于2019年1月26日对该两套房产进行了公证抵押,抵押登记证书号:2018济齐鲁证登字第1号、2018济齐鲁证登字第2号,该两套房产抵押担保贷款人民币680万元。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0)鲁0191民初2469号、(2020)鲁0191民初247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91执138号、(2021)鲁0191执139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八户 **东弘****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东弘****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东弘****公司债权总额1,086.78万元,其中本金494.13万元,利息590.13万元,其他费用2.52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公司、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东弘****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市历**港沟镇两河村,注册资本1220万元,由刘宜泉出资854万元,持股比例70%;刘玉珍出资366万元,持股比例30%。经营范围: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承装、四级承修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9年0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习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胡习成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75%。耿桂莲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25%。企业地址位于******办事处伙路村112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8)鲁0112民初630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0112执3701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2,726.01万元,其中本金1,470万元,利息1,238.41万元,其他费用17.6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公司、****公司、耿桂莲、胡习成、秦梅梅、王琴、杜立广、刘正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5日,注册地址为**市历**洪楼南路44号汇科旺园2号楼2-102室,法人代表为闫桂英,注册资本700万人民币,由张洪明出资630万元,持股比例90%;闫桂英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10%。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冶金炉料、石材、日用品、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矿渣、微粉的生产及销售;风选人工砂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9年0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习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胡习成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75%。耿桂莲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25%。企业地址位于******办事处伙路村112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5日,注册地址位于**市历**七里堡路3号住宅楼1-102室,法定代表人:刘**,注册资本51万元,由刘**出资50.49万元,持股比例99%;****公司出资0.51万元,持股比例1%。经营范围:橱柜、家电等厨房用具的批发零售及装饰装修绿化工程等。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耿桂莲、胡习成、秦梅梅、王琴、杜立广、****银行未对该保证人进行诉讼)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12民初8508号的民事判决书。2021年9月7日判决下达后,担****人民法院上诉。2022年2月15日,****法院作出(2021)鲁01民初12335号的发回重审裁定。经法院重审,2023年2月9****人民法院下达(2022)鲁0112民初598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十户 ****旅行社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旅行社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旅行社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37.02万元,其中本金497.91万元,利息139.11万元。该债权由张明、潘冬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03年5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张明,注册地位**省**市**区经十路12111****中心1号楼17楼,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项目策划;研学旅游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非专控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批发、零售:食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文具、体育用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服务、针纺织品、化妆品、皮革制品、箱包、日用品、百货、五金、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房地产中介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庆典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调查;健康疗养旅游;老年人养护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心理咨询)。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张明、潘冬梅。
四、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1)鲁0103民初1409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03执1913号,在保全中,轮候查封潘冬梅名下位于**区经十东路以南、浆水泉路以东名士豪庭I区1-4区地下车库3--168;**区经十东路以南、浆水泉路以东名士豪庭I区8号楼1-1701,****银行存在抵押贷款。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四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8,905,588.94元,其中本金1元,利息8,905,587.94元。该债权由商峻豪、王萍、侯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7日,法人代表为商峻豪,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由商峻豪出资600万元,占比100%。住所:**市**区南圩子外街28号,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智能卡、计算机外围设备及耗材、非专控通讯器材、建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管材管件、热力设备;教育咨询(不含办学、家教、培训),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商峻豪、王萍、侯文。
四、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9)鲁0103民初3857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103执恢699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四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379.61万元,其中本金268.13万元,利息111.48万元。该债权****酒店有限公司、**新****公司、曹艳霞、郭丽娜、董轲轩、程亚萍、隆晓黎、刘新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丽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比例80%,认缴出资额80万元;监事董轲轩,持股比例20%,认缴出资额20万元。注册地址:**市**区历山路95号429室。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新****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7日,******区**路56-1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刘新宇出资2100万元,股权占比70%,由曹艳霞出资900万元,股权占比30%。法人代表刘新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2-09,法定代表人为隆晓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隆晓黎投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程亚萍投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历山路95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小型餐馆(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熟食卤味)。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曹艳霞、郭丽娜、董轲轩、程亚萍、隆晓黎、刘新宇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四十三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597.95万元,其中本金389.99万元,利息201.48万元,其他费用6.47万元。该债权由**嘉****公司、济****公司、黄文郁、黄文恩、黄立仁提供保证担保,由**嘉****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区北园大街548****广场157套房产在本金最高额39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为黄文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由**嘉****公司300万元,占比100%。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北园大街548号,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代理销售、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批发、零售:文具、装饰材料、办公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维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嘉****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黄立仁,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65%,认缴出资额390万美元;****贸易行,持股比例17.50%,认缴出资额为390万元美元;****贸易行,持股比例17.50%,认缴出资额为105万美元。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北园大街548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公司仓库,****集团有限公司,西至三空桥街,北至北园大街);物业管理;****停车场,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公司解散纠纷诉讼,****法院裁定强制清算,已申报债权。
保证人二:济****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黄立仁,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人民币,由**嘉****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100%。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北园路548号,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日用品、文具、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工艺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家具;开办市场;国内广告业务;房屋租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黄文郁、黄文恩、黄立仁。
四、抵押物情况
**嘉****公司名下位于北园大街548****广场的157套钢混结构商业房产,面积共计9939.85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390万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22鲁01民初133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鲁01执1783号,2023年12月1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4月10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鲁01执937号。
第四十四户 **嘉旭****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嘉旭****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嘉旭****公司债权总额852.28万元,其中本金684.50万元,利息167.78万元。该债权由郑天翔、贾楠、姚心童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嘉旭****公司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嘉旭****公司成立于2016-05-05,法定代表人为郑天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郑天翔出资5000万元,占比100%。企业地址******区泺源大街229****中心裙楼1-607,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汽车及配件,日用百货,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非专控通讯器材,五金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制冷设备,日用塑料制品,日用橡胶制品,桶装润滑油,建材;二手车交易(不含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不含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业务);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工程;汽车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郑天翔、贾楠、姚心童
四、抵押物情况
**嘉旭****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市**区泺安路18号尚品**一区2号楼1-102面积314.31平方米商业网点房产、1-106面积158.86平方米商业网点房产(产权证号鲁(2017)**市不动产权第****903号、鲁(2017)**市不动产权第****904号)在借款本金最高额7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证号为鲁2019**市不动产证明第163846号。目前抵押房产已对外租赁使用。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四十五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243.81万元,其中本金190万元,利息53.81万元。该债权由李华钰、李华炜在借款本金最高额15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李华炜名下不动产在借款本金最高额1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华炜,注册资本为510万元人民币,由李华炜出资460万元,占比90.2%;由李华钰出资50万元,占比9.8%。企业位于**市**区**路43****广场1901室,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上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空调设备、非专控通信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配件、建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百货、家电、五金交电、有机肥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李华钰、李华炜。
四、抵押物情况
李华炜名下位于历**辛祝路12号别墅楼9号的房产,面积177.87平方米,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字第149609号,用途住宅,本债权项目系第二顺位抵押,抵押金额100万元,已取得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证明号为鲁(2021)**市不动产证明第****828号。****银行****分行,抵押金额为260万元。上述抵押房产已被多轮查封。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四十六户 瑞丰(**)****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瑞丰(**)****公司(曾用名:******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瑞丰(**)****公司债权总额1,184.72万元,其中本金994.95万元,利息189.27万元,其他费用0.50万元。该债权由杨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瑞丰(**)****公司以名下位于**区铁道北路与双山大街交汇处**街二期10号楼223-238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瑞丰(**)****公司(曾用名:******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房勇,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腾博雅****公司出资。企业地址位于**省**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2号楼22楼2201室,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生物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日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五金交电、床上用品、针纺织品、健身器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保健食品、工艺品、日用品、塑料制品、食用农产品、鲜活水产品;国内广告业务;水暖安装工程(凭资质证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杨薇
四、抵押物情况
瑞丰(**)****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区铁道北路与双山大街交汇处**街二期10号楼223-238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19)**区不动产权第****728、****727、****726、****725、****724、****723、****722、****721、****729、****730、****731、****732、****733、****734、****735、****736),房屋建筑面积共868.64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号为鲁(2019)**区不动产证明第****525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4月19日,****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3)鲁0191民初1837号的民事判决书。
第四十七户 瑞星(山****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瑞星(山****公司(曾用名:**星慧****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瑞星(山****公司债权总额为1,188.59万元,其中本金1,000万元,利息188.09万元,其他费用0.50万元。该债权由瑞星(山****公司以名下不动产在本金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由王天一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瑞星(山****公司(曾用名:**星慧****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房勇,注册资本为255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腾博雅****公司出资。企业地址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舜华路2000****广场2号楼2216,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保障组织;健身休闲活动;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经纪人服务;户外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棋牌室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台球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王天一
四、抵押物情况
瑞星(山****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区铁道北路与双山大街交汇处**街二期10号楼3楼的26套房产在借款本金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鲁(2019)**区不动产权第****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号,总建筑面积980.8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抵押权已取得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鲁2019 **区不动产证明第****475号。
五、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3)鲁0191民初1835号的民事判决书。后债务人提起上诉,2024年2月26日,****法院作出案号为(2023)鲁01民终15291号的民事判决书。
第四十八户 瑞达(**)****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瑞达(**)****公司(曾用名:******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瑞达(**)****公司债权总额1,122.63万元,其中本金950万元,利息为172.13万元,其他费用0.50万元。该债权由王金鹏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瑞达(**)****公司以名下不动产在本金最高额95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瑞达(**)****公司(曾用名:******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房勇,注册资本为2370万元人民币,由**猛犸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369万元人民币,持股99.96%;****公司出资1万元人民币,持股0.04%。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成丰桥天成路6号汇鑫商务大厦1319室,经营范围包含:公路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安装、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建材批发、零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王金鹏
四、抵押物情况
瑞达(**)****公司以名下不动产在本金最高额95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19)**区不动产权第****862-****876号,坐落**区铁道北路与双山大街交汇处**街二期10号楼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5的15套房产,房屋用途商业,总建筑面积991.6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抵押权已经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鲁(2019)**区不动产证明第****235号。
五、诉讼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4月19日,****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3)鲁0191民初1839号的民事判决书。
第四十九户 **北仁****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北仁****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北仁****公司债权总额344.64万元,其中本金297.81万元,利息为46.84万元。该债权由王新、揣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北仁****公司成立于2008-09-03,法定代表人为王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17万元,企业地址位于**省**市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港兴三**段1号**药谷研发平台区1号楼B座501房间,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消防器材、安防器材、智能集成报警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光伏工程;电子产品、医疗器械、机器人的技术开发、销售;自动化控制设备、建筑材料、消防材料、五金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生产、销售;消防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智慧消防、智慧城市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消防联动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工商登记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王新、揣丁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保持催收状态,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诉讼时效持续有效。
第五十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860.30万元,其中本金617.97万元,利息1,236.15万元,其他费用6.18万元。由******公司、袁玉国、赵立忠、袁丽君、王保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03-04,法定代表人为赵立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万元,赵立忠以货币出资金630万元,占注册资本63%,股东王保芹以货币出资金270万元,占注册资本27%。企业地址位于****工业园9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肉制品【烤鸭(Q/JYJ0001S)】的生产、销售;酒店管理咨询。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18年6月20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7-06-04,法定代表人为袁玉国,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人民币,袁玉国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60%,袁丽君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4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旅游路22766号黄金99生活广场3号楼908室,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建筑设备的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袁玉国、赵立忠、袁丽君、王保芹。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5)**商初字第812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鲁0112执1359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一户 **众诚****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众诚****公司(曾用名:******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众诚****公司债权总额1,501.64万元,其中本金599.84万元,利息为890.20万元,其他费用11.60万元。****商贸有限公司、赵立泉、武云辉、李勇、罗飞、李义、赵洪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众诚****公司(曾用名:******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3日,经营地址位于**市高新区华阳路67-1号高新商务港1号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由李义出资2420万元,股权占比44%,丁伟达出资1375万元,股权占比25%,李勇出资1375万元,股权占比25%,方善综出资275万元,占比5%,**飞出资55万元,占比1%。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义。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不含药品、食品)、精细化工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中介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22年12月26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13-04-28,法定代表人为赵立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赵立泉出资895万元,股权占比89.5%,由武云辉出资105万元,占比10.5%。企业地址位于山****花园路35号3楼312室,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食品、家具、工艺品、办公用品、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的批发、零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赵立泉、武云辉、李勇、罗飞、李义、赵洪森。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8)鲁0102第6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02执5283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763.75万元,其中本金500万元,利息为255.58万元,其他费用8.17万元。该债权由**蓝星****公司、******公司、王绪健、王东、曹峰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06-10,经营地址位于**市**区工业南路76号2号楼2-201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全部由宋娓娓出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娓娓。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卫生洁具,橱具,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钢材,家具。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9-11-19,法定代表人为曹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曹峰一人出资。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山大路230号院内南8幢683室,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JD水性电泳涂料,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金属材料,日用品,服装,纺织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纸制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蓝星****公司成立于2006-07-04,法定代表人为王绪健,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王绪健一人出资。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19层1911室,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建材、保温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阀门、泵、非专控通讯器材、棉花、办公用品、计算机外围设备及耗材、家用电器、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广告业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王绪健、王东、曹峰。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9132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02执6873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三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852.01万元,本金474.63万元,利息377.38万元。该债权由******公司、谷菲、李恩泉、李胜军、谷明怀、李俊伟、李光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10-15,法定代表人为李恩泉,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李恩泉出资。企业地址位于**市高新****公司院内E区14号,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空调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的销售;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5-05-26,法定代表人为谷明怀,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由谷明怀出资30万元,股权占比60%,由谷菲出资20万元,占比40%。企业地****开发区贤文小区8号楼中单元301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建筑物的清洁服务;绿化工程及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谷菲、李恩泉、李胜军、谷明怀、李俊伟、李光栋。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8)鲁0112民初2614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0112执2859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四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881.78万元,其中本金398.96万元,利息1,478.60万元,其他费用4.23万元。该债权由******公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孙哲、来琛、王如芬、曹冰、黄波、孙荣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06-25,法定代表人为来琛,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由孙哲出资180万元,股权占比90%,由来琛出资20万元,股权占比10%。企业地址****花园庄东路16号数码港2号楼4-702室,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销售:销售:五金家电、汽车装具、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电力设备、桶装润滑油、阀门、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通信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22年6月23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4-13,法定代表人为王如芬,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612号理想嘉园1号楼1905室,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包装材料、液压气动元器件、仪器仪表、钢材、水泥制品、电子产品、办公产品、五金产品、消防器材、非专控通讯器材、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梯、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的批发、零售;电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电梯的设计、安装、改造、检测及维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22年11月8日注销。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0-12-08,法定代表人为曹冰,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曹冰出资。企******区七里**村三区11号楼1-502室,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非专控通讯器材,五金、交电,日用品,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三:****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7-03,法定代表人为黄波,注册资本为51万元人民币,黄波出资50.49万元,持股99%;马坤出资0.51万元,持股1%。企业地址位于**市**区黄台南路78号建元小区1号楼311室,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教学仪器的销售、安装;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汽车饰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桶装润滑油、阀门;通信工程(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会展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四:****公司成立于2008-09-12,法定代表人为孙荣,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孙荣出资。企业地址位于**市**区山大路147号二楼南2F—27号,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楼宇监控设备,办公设备,日用品,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该公司已于2021年03月16日被吊销。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
孙哲、来琛、王如芬、曹冰、黄波、孙荣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5)**商初字第809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鲁0112执1362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五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 623.09万元,其中本金293.83万元,利息329.25万元。由******公司、郑丽芳、郑继军、毕然、李宗慧、李宗娴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07月30日,位于**市高新区舜华路1118号研发楼2号楼1-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71K,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郑丽芳,股东为郑丽芳,郑丽芳持股1000万元,占比100%,公司类型:****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钢材、木材、人造板材、装饰材料的销售,强化地板、实木地板的销售安装;百货及妇幼用品的销售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22年12月26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市**区泉城路318号10楼B01室,法定代表人李宗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30132T,公司注册资本450万元,由李宗慧出资265.7万元,出资比例59%,李宗娴出资184.3万元,出资比例41%,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通信终端设备,非专控通讯器材,文具用品,电池,家用电器等。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郑丽芳、郑继军、毕然、李宗慧、李宗娴。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7)鲁0112民初4175号、(2017)鲁0112民初417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8)鲁0112执1056号、(2018)鲁0112执1057号,根据执行裁定书将郑丽芳位于**市高新区舜华路1118号研发楼2号楼1-601房产、房产证号:济房权证高字第056546号的抵押房产抵偿贷款,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六户 济****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济****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济****公司债权总额1,425.87万元,其中本金293.82万元,利息1,132.05万元。由山****公司、季鑫、闫新江、赵永莲、刘义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济****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0日,住所:**市**区工业南路61号,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的股东为闫新江、赵永莲。股东闫新江以货币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股东赵永莲以货币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经营期限自2003年3月10日始,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钢材、建材,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法定代表人为闫新江。工商登记显示,该企业于2018年6月29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4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经十东路76号云**庄院内,法定代表人刘义顺,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刘义顺,出资600万元人民币,持股占比60%;股东季鑫,出资400万元人民币,持股占比40%。经营范围:桥梁工程、路面路基工程、土石方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企查查查询,该企业于2021年3月16日被吊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季鑫、闫新江、赵永莲、刘义顺。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4)**商初字第986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执字第01856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七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252.98万元,其中本金270.00万元,利息982.98万元。该户债权由**源源畜****公司、赵磊、管廷梁(曾用名:管廷良)、周栎(曾用名:周越)、赵辉、赵元明、李春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11日,住所:******区****基地18-22号,注册资本:150万元,股东及注册资本构成:工商登记材料显示,自然人出资企业,股东赵辉和赵元明,实际控制人为赵磊。股东赵辉以货币出资金60万元,占注册资本40%,股东赵元明以货币出资金90万元,占注册资本60%。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变压器配件、热工仪表及零部件加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绝缘材料,桶装润滑油,建筑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百货,印刷材料,印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社会经济咨询;进出口业务等。公司主营:电力变压器配件、热工仪表及零部件加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源源畜****公司(现更名为:****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2日,住所:**市**区济兖路168号,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及注册资本构成:工商登记材料显示,该公司的股东为井传福、井永军。股东井传福以货币出资金102万元,占注册资本51%,股东井永军以货币出资金98万元,占注册资本49%。经营期限自2002年7月22日始,主要经营范围:畜牧业养殖(不含种畜禽)。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赵磊、管廷梁(曾用名:管廷良)、周栎(曾用名:周越)、赵辉、赵元明、李春梅。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5)**商初字第807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鲁0112执1360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八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385.83万元,其中本金91.14万元,利息294.69万元。该户债权由济****公司、王秉军、韩成、韩万福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8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历**王舍人镇张马屯东首,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秉军,注册资本38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管理局。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加工;炉料、钢材、建材、生铁、焦碳、五金工具、机械设备、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济****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5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高新区贤文南路鑫一达物资市场A区13号,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韩成,登记机关****开发区****监管局,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销售建材、钢材、五金、交电、日用品、百货、日用杂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秉军、韩成、韩万福。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7)鲁0112民初60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12执1602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34,150,864.70元,其中本金1元,利息为34,150,863.70元。该户债权由王洪昌、王国栋、徐清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于2004年11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市**区二环东路5746号山航大厦2009、2010室,注册资本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昌,股东:王国栋,主营业务为矿业技术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非专控通讯设备,冶金原料,铁精粉,矿石,钢材,润滑油,焦炭;铆焊加工;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自控系统、自动化仪表成套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自动化仪器仪表销售、维护;房地产开发。工商登记显示,企业于2016年12月28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王洪昌、王国栋、徐清华。其中,对徐清华未提起诉讼。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4)济商初字第2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4)济中法执字第515号,后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执恢83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十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1,667,047.15元,其中本金1元,利息1,667,046.15元。该户债权由高海英、高吉淞、张军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位于**市历**仲宫镇刘家村村东,成立于2009年4月29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海英,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高海英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80%,股东张军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2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公司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不含乳制品)的批发、零售;铝合**窗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开发;日用品、服装、五金交电、装饰材料、非专控农副产品、花卉的批发零售等。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高海英、高吉淞、张军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8)鲁0112民初576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鲁0112执3759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总额271.36万元,其中本金183.01万元,利息87.00万元,其他费用1.35万元。该户债权由****公司、****公司、陈兴旺、刘敏、佟祺锐、滕亚楠、陈立新、李佳、于宏昌、王世军、吕素信、刘军、张翠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孙锡国,企业地址位于**市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港兴一路以东、港源二路以南、港源四路以北仓库203室,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佟祺锐出资400万元,占比80%;滕亚楠出资100万元,占比20%。经营范围为:陶瓷泥料的加工、销售;陶瓷制品、电子音乐杯、音乐圣诞卡生日卡的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工商登记为在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市高新区经十东路**沟桥旁院内,法人代表陈立新,注册资金2000万元,陈立新占比为70%,李佳占比为30%,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的生产、加工、销售;鞋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宏昌,注册资本为307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市历**大桥路6号,经营范围包含:水产品销售;食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及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提供装卸服务;房屋租赁。2016年9月5日,****法院裁定****公司、****公司破产清算,2017年9月28日,****公司实行合并破产和解,2017年9月29日,****法院裁定转入破产和解程序,2017年10月17日,****法院裁定终止合并破产和解程序。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陈兴旺、刘敏、佟祺锐、滕亚楠、陈立新、李佳、于宏昌、王世军、吕素信、刘军、张翠莲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案号为(2013)历商初字第 2762 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后,****公司提起上诉,****法院作出案号为(2015)济商终字第218的民事判决书,准许上诉人****公司撤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历执字第1234号,目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资产包项下涉及**地区的多宗工业土地、厂房、商业用房及部分机器设备抵押,价值较为充足,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追偿、协议转让、拍卖、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3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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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省**市经七路168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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