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工作需要,为促进有关工作公平公正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质和条件:
(一)具有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1.维修点距离我局路程不超过15公里(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提供优惠的材料费及工时费;提供指定常用配件原厂、分厂价格表;
3.优先保障我局车辆维修;
4.定期派出车辆维修工指导我局驾驶员做好车辆基本日常保养;
(二)技术要求
1.维修质量要求
(1)车辆定点维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维修后,未经送修人验收签字,不得交付使用。
(2)经采购方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中标方必须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且在材料报价及结算清单中加以注明;可以修复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
(3)在中标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应当及时、优先、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方应联系其他车辆维修供应商维修,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4)车辆定点维修实行零配件质量保证制度:
①中标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轮胎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
②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③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采购方利益。
(三)服务要求
1.设立车辆维修专门联系人、专用联系电话和服务专柜,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送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
2.采购方车辆维修优先服务,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24小时免费紧急救援(**市内、含节假日)。
3.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保障采购方用车需要。
4.建立定期售后回访制度,真实记录采购方的意见和建议。
5.在满足上述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可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其他服务承诺,确保有完善的服务能力。
(四)维修费用要求
1.维修项目中确需更换新的零部件、配件、轮胎等材料时,中标方提供的相应材料费用不能高于市场价,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做出详细报价,经采购方审定之后方可进行维修。另:委托中标方面向市场采购零部件、配件、轮胎等材料时,也不得高于市场价。
2.快速更换电池、轮胎、雨刷、机油、灯泡等在30分钟内免收工时费。
3.实行材料、零配件价格公平、透明机制。凡**市场以外进货的零配(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除特殊原因外,超过上述标准的价格视为无效。
4.在维修车辆某一项目计收工时费时,如超过该项目最高工时限额,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
5.在维修车辆某一项目时需辅以电脑仪器等现代检测设备检测诊断故障的,使用该设备不应计费。如需收取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五)维修收费计价要求:
应保持对所有汽车维修价格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其中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报价包含维修企业工作时间的维修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之和,车辆修理过程中的辅助材料(消耗料)费用,不得另行计价收费。
四、付款方式:
(一)在双方商定的维修完成时间内,中标方应主动通知采购方办理接车手续,并向采购方出具结算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维修费用结算的凭据。
(二)采购方采用非现金方式与中标方进行按月结算,次月30日前结清上一月的维修费用。
五、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
(一)保证车辆维修定点采购的质量与服务,中标方须接受监督检查,对采购方的投诉,接受调查和处理。
(二)中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定点采购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方车辆维修业务的;
2.擅自抬高收费价格或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3.未按规定给予价格优惠的;
4.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5.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或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的;
6.因严重的质量问题、服务问题被采购方投诉的;
7.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
8.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9.在定点有效期内,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
10.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协议的行为。
六、递交标书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7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0668-****966 。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四路21号(****一楼116室)。
八、投标资料内容:(资料一式七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评标:我局将成立内部招(邀) ****小组,****小组****公司(供应商)的资料进行审定评分,审定评分后,将以评分最高的3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附件:****遴选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服务供应商项目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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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
****遴选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
服务供应商项目综合评分表
评审分项 | 总分值 | 评审细则 | 评分 |
资格证明 | 10 | 投标人具有: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的得10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的得8分,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的得3分。 | |
维修设备情况 | 10 | 投标人拥有的维修设备的齐全性、先进性及设备的新旧程度。优(10)分,良(7)分,差(3)分 | |
经营场所情况 | 10 | 投标人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场地状况(包括面积、维修车间分布等及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因素。 优(10)分,良(7)分,差(3)分。 | |
经营业绩 | 15 | 投标人在2015年(含)至今具有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优(15)分,良(9)分,差(3)分。注:以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报告为准。原件备查。 | |
从业人员情况 | 15 | 从业人员的数量及技术等级情况:(提供社会保障关系证明复印件及人员技术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优(15)分,良(9)分,差(3)分。 | |
内部管理情况 | 10 | 投标人是否有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定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等 优(10)分,良(7)分,差(3)分。 | |
服务计划 | 10 | 投标人对维修服务的技术人员安排、流程规定、质量保证、价格信息公开等等因素:(10)分,良(7)分,差(3)分。 | |
质量信誉 | 10 | 综合评比各投标人综合实力(包括财务状况、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荣誉等)情况: 优(10)分,良(7)分,差(3)分 | |
售后服务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对项目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非常全面、合理、规范,方案可行高的,得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合理、规范,方案可行较高的,得7分; 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全面、合理、规范,方案可行一般的,得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