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高新区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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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湖高新区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高新区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关于****湖高新区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2)投审[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所需资金优先在省级专项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在债券资金中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湖****公司。建设单位为****湖****公司。本项目分期实施,本次(二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园区首期西侧、**大道南侧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64亩(其中詹**区域约440亩、径南区域约120亩、曾美店区域约170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网、灌溉渠建设及桥梁建设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0503.00万元,估算总工程费72700万元。①场地平整工程:范围为曾美店片区西北片区共670914.15㎡范围。②道路及市政配套:潮商路(支路,长约542米,宽20米)、中潮路(次干路,长约473米,宽23.5米)、**路(支路,长约456米,宽16米)、纵一路(主干路,长约1643米,宽32米)、五彩路(次干路,长约1263米,宽23.5米)、新彩路(次干路,长约452米,宽23.5米)及各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③土石方余方出让,****湖高新区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余方预算总量****954.175立方米,根据十六届[2024]11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无偿统筹调配到其他项目的土石方余方总量为200000立方米,剩余出让土石方余方总量为****954.175立方米。经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土石方余方处置综合单价为11.48元/立方米,土石方余方价值最低限价为****73153.93元。经十六届[2024]11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批准,剩余土石方余方在该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同步一次性招标出让给中标施工单位,土石方余方工程量采用包干方式进行结算。中标单位须一年内分三次上缴市财政,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上缴40%,6个月内再上缴30%,1年内上缴剩余的30%。会议要求中标施工单位按照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和年中等时间节点分阶段合理安排交地进度,确保****园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中标的施工方须按设计方案确定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范围进行施工作业,中标施工单位负责严格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保洁、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相关税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3招标范围:本次(二期)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说明。
2.4本次(二期)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5.38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定案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次(二期)项目招标只设置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4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5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7**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8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前登****交易中心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详细操作方式见《****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020)。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原件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凤****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市**县径南产业园中潮路中炬科技****区管委会三楼320室
电话:0768-****3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湖****公司 |
地址:**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 地址:******工业园火炬****管委会大楼205室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联系人:佃工 | 联系人:吴先生 |
电话: 0768-****053 | 电话:0768-****004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流花路73号3楼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
联系人:杨工 | |
电话:020-****1835 |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