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就业服务的便利性,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现就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公开询价。
一、服务内容
1、服务项目:**区公共就业服务小站建设
2、服务时间:2024年6月—2025年6月
3、服务地点:**区5个公共就业服务小站
4、服务内容:在选定5个公共就业服务小站的站点,采用“自助终端+人工服务”方式,工作日,公共就业服务小站采取自动化无人值守运营策略,每个站点配备一台数智一体机终端设备,24小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登记、岗位登记、培训需求登记等服务。周末,公共就业服务小站安排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咨询解读,并指导百姓和企业开展需求登记、岗位推荐等服务。同时,开展数据采集与整理、登记信息处理等工作。
5、服务对象:**区范围内劳动力、企业等用工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服务方条件
承接和实施项目的主体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照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区外社会组织或企业如获选项目,须派专职人员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稳定入驻**区实施社会服务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项目承接主体有特定要求的,承接主体须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同时满足特定要求。
三、报价提供资料
为确保我局能够掌握各服务方的服务能力,参加询价的机构须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服务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机构签章,标明服务价格并列明各项费用组成;
2、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执照复印件;
3、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
四、报价须知
1、本询价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机构自行核实符合询价条件后,即可向我局提交报价和相关资料;
2、**区公共就业服务小站建设项目总服务费用为16.544万元以内(不含16.544万元);
3、本次服务在3家及以上(包括3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下生效;
4、各服务方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我局将综合考量各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按照“低价质优”的原则进行打分,选择本次服务承接方;
5、提交的相关资料,我局不再退还;
6、报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6日17:00。
联系人:郭应才
联系电话(传真):****2859
地址:****服务大厅1号楼4楼(**区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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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