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娘热南路17号门面房1至2层 |
**市**区娘热南路17号门面房1至2层 | |||||
**** | 挂牌价格83.546112 万元 | ||||
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按年支付,前三年租金不变,租金从第四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增长5%,租赁用途仅为办公使用,禁止用于娱乐场所(KTV/洗浴场所),免租期为60天。 1层:244.13m2 2层:299.79m2,合计:543.92m2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4-06-04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6-18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标的查看联系人:尹利春 联系电话:182****3424 房屋共计三层,紧邻娘热南路,框架结构,外部安装有电梯,通往每层走廊,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 ||||||||||||||||||||||||||||||||||||||||||||||||||||||||||
标的查看联系人:尹利春 联系电话:182****3424 房屋共计三层,紧邻娘热南路,框架结构,外部安装有电梯,通往每层走廊,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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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公司****公司 | ||||||||||||||||||||||||||||||||||||||||||||||||||||||||||
2024-0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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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 ||||||||||||||||||||||||||||||||||||||||||||||||||||||||||
83.546112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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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46112 万元 | ||||||||||||||||||||||||||||||||||||||||||||||||||||||||||
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按年支付,前三年租金不变,租金从第四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增长5%,租赁用途仅为办公使用,禁止用于娱乐场所(KTV/洗浴场所),免租期为60天。 1层:244.13m2 2层:299.79m2,合计:543.92m2 | ||||||||||||||||||||||||||||||||||||||||||||||||||||||||||
无 | ||||||||||||||||||||||||||||||||||||||||||||||||||||||||||
一次性 | ||||||||||||||||||||||||||||||||||||||||||||||||||||||||||
5年 | ||||||||||||||||||||||||||||||||||||||||||||||||||||||||||
一、 本次交易出租方申请场外结算,****交易中心服务费后退还给承租方,之后租金由出租方直接收取,****中心提交首期租金付款凭证。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无 |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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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金按年支付,前三年租金不变,租金从第四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增长5%,承租方租赁房屋仅为 办公 使用,使用时应遵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房屋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或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3、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气费、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至相关单位。关于物业管理,如承租方选择****公司服务,则需要以书面方式与出租方确定协商签订协议,如无需出租方指定,则由****公司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事项,与出租方无关。 4、标的装修期详见资产明细表60天,装修期内免租金。 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果经出租方催告后3日内承租方未进行修缮,出租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修缮,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直接支付。 6、承租方使用该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7、租赁期间内,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水电、下水管道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及时解决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出租方将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8、租赁期内,因承租方生产生活原因产生的污水处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9、承租方应当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出租方声誉。 10、承租方在经营中自负盈亏,由承租方经营造成的债务及其它法律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11、租赁期内在不损害租赁房屋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使用租赁房屋悬挂广告牌、宣传板、横幅等设施。承租方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规范,同时需要将门前广告设计图片资料报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实施。由广告位、广告内容引起的任何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导致出租方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在租赁租赁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终止时,承租方应拆除相应广告。 12、承租方在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时要保证承租房屋的门、窗及水电等设施完好,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进行的装修,出租方同意保留的,承租方不得拆除改造设施,也不能向出租方收取任何费用。 13、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14、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违反国家规定的货物。 15、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如承租方不再租赁出租方的房屋,承租方对装修部分不得作价处理给出租方,同时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在租赁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装修费用均不予以赔偿。 16、承租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当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在出租方监督下施工,但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装饰部分,出租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致租赁合同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出租方均不承担这部分装修的任何补偿责任,出租方有权无偿取得依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 17、承租方在进行装修前,设计规模、动工方案、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但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合理使用责任。装修期间,承租方应当保证租赁房屋有关的一切安全,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时清洁建筑垃圾,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 1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抵押、质押。 19、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续租该处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如出租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0、标的查看联系人:尹利春 联系电话:182****3424 21、具体内容详见《资产明细表》、《租赁合同》样本。 | ||||||||||||||||||||||||||||||||||||||||||||||||||||||||||
8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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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剩余价款原路退回。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租赁合同; 8.交易租赁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其他方式(协议成交) | ||||||||||||||||||||||||||||||||||||||||||||||||||||||||||
网络竞价 | ||||||||||||||||||||||||||||||||||||||||||||||||||||||||||
旦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91-****555 | |||||||||||||||||||||||||||||||||||||||||||||||||||||||||
央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91-****555 | |||||||||||||||||||||||||||||||||||||||||||||||||||||||||
总则 第一条 ****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中心。 | ||||||||||||||||||||||||||||||||||||||||||||||||||||||||||
****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