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 室内照明灯具 需求描述: 少云幼儿园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 ¥60,677.28 | 1(批) | ¥60,677.28 |
①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②网上报价应与线下递交响应文件报价一致,若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
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至能够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脚手架、垂直运输、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的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单位后一次性支付采购单位委托的项目结算审核机构审定的金额。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照明改造安装完成后,学校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测,抽测教室比例为该项目教室总数的10%,****学校抽测教室间数不少于2间;抽测应兼顾不同类型的教室。具体检测项目不少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抽测不合格的项目,中标人限时整改并再次抽测。
5.第****学校承担。如果一次检测不合格,中标人整改后,由学校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检测,其整改后的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为具有****事业单位,应获得中国****委员会 (CNAS )认可和中国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CNAS 及 CMA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一)质量保证期
1.中标人对于产品应提供不少于5年的质保(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保证满足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50034 -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36876-2018《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至少包括①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②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③课桌面均匀度;④黑板面均匀度;⑤照明功率密度;⑥统一眩光值;⑦频闪等指标。
3.****学校和中标方联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教室照明的检测,抽测教室(不重复检测)比例不低于该项目教室总数的3%,且至少抽测一间教室。具体检测项目不少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且相对于前一年的平均照度维持率应≥95%。同时复测每种类型灯具各一盏,检测项目包含蓝光危害、闪烁指标,应符合本文件中的标准要求。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合格立即整改,整改2次不合格视为质量问题,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4.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维护、维修、更换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负担。
(二)售后服务内容
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如需现场处理应于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在各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售后服务联系方式、质保期限等信息。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季度到用户现场进行现场巡检和调研,及时跟踪产品使用及质量的变化情况:更换损坏、有缺陷的光源或灯具。当光源或灯具因光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更新光源或灯具,消除设备(系统)运行(使用)故障及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4.质保期内,教室光环境均应达到国家标准。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内,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等)造成的损坏中标人进行维修时,仅收成本费。
5.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中标人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6.质保期届满后,设备非因采购人过错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维修或更换,采购人应承担材料费,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8.零配件供应: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6年,质保期满后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