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2024-2025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5.详细评审:
1.重要条款响应 (15.0分):对“采购需求”中标“▲”符号的条款每有一项完全响应或没有偏离的,得 1分,最高得15分。 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于软件开发服务的条款供应商需根据条款要求提供功能截图;属于基础设施服务的条款供应商需根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品规格书以证明所投产品参数的响应程度,并加盖原厂家公章;其他类型的条款供应商需根据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
更正为“重要条款响应 (15.0分):对“采购需求”中标“▲”符号的条款每有一项完全响应或没有偏离的,得 1分,最高得15分。 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于软件开发服务的条款供应商需根据条款要求提供功能截图;属于基础设施服务的条款供应商需根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品规格书以证明所投产品参数的响应程度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类型的条款供应商需根据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
2.投标设备参数响应 (12.0分):1、****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设备的(1)超级柜台(窗口版、国产版)、(2)超级柜台(导办版、国产版)、(3)排队取号机、(4)集中式显示屏,每提供一个国内主流国产操作系统适配认证的得2分,满分8分。2、以上产品每提供一个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设备参数响应 (12.0分):1、****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设备的(1)超级柜台(窗口版、国产版)、(2)超级柜台(导办版、国产版)、(3)排队取号机、(4)集中式显示屏,每提供一个国内主流国产操作系统适配认证的得2分,满分8分。2、以上产品每提供一个关于质量、安全、功能等任意一项第三方检测报告认证的,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3.项目实施方案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分: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全面、详尽、合理的得4分;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比较全面、详尽、合理的得2分;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描述较为欠缺的,得1分; 4、不提供方案或描述不合理的不得分。
更正为“项目实施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分: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全面、详尽、优于需求的得6分;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比较全面、详尽、合理的得4分;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描述较为欠缺的,得2分; 4、不提供方案或描述不合理的不得分”
4.系统建设方案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根据投标人对服务系统方案提出切合实际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市一体化公******局治安(户政)、出入境、车管专网业务系统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和方案评审: 1.****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需求,建设方案详细可行,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 2.****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需求,建设方案可行性一般,设备配置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 3.建设方案内容不完整,与采购内容匹配度低,可行性较差,设备配置不满足要求,得1分; 4.不提供方案或描述不合理的不得分。
更正为“系统建设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根据投标人对服务系统方案提出切合实际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市一体化公******局治安(户政)、出入境、车管专网业务系统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和方案评审: 1.****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需求,建设方案详细可行,设备配置优于采购要求,得6分; 2.****服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需求,建设方案可行性一般,设备配置满足要求,得4分; 3.建设方案内容不完整,与采购内容匹配度低,可行性较差,设备配置不满足要求,得2分; 4.不提供方案或描述不合理的不得分。”
5.删除原评审点“企业荣誉 (4.0分):****政府****协会颁发的信息化建设类奖项的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公司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也可作为评分依据,除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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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路111号
联系方式:0766-****352
名 称:****
地 址:**省**市罗****村委**163号
联系方式:0766-****213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代理机构);刘先生(采购人)
电 话:0766-****213;076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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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