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
****(新院区)食堂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院区)食堂 |
转让方名称 | ****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66 | 挂牌期间 | 15 |
交易方式 | 其他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infodetail?infoid=**** |
转让说明事项 | 1、用途及经营业态 仅限于食堂,不作为其他用途。 2、特别提示 (1)****(新院区)尚未搬迁,本次出租标的所在主体建筑尚未投入使用,预计2024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具体投入使用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具体租赁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意向竞租方须在报名****交易所****公司提交经出租方确认后的《现场查勘确认单》。 3、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 4、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则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小组直接确定该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承租方应于资格审查当日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详见附件,下同))。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的食堂管理运营业绩、经营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方案、装饰装修方案、租金报价等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承租方应于综合评议当日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食堂管理服务规范》)。 (3)综合评议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食堂出租项目综合评议规则及评分标准》。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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