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吉喜花海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县吉喜花海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县吉喜花海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工程招标由类****委员会以藏昌类发改【2024】104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乡村**衔接资金,****受********文物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吉喜花海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工程; 2.2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规模:该改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66705.29平方米,装饰装修面积2191.51平方米(木屋-接待中心1个176.48㎡、木屋-客房5个156.25㎡、树屋-服务中心1个343.17㎡、树屋-客房6个808.2㎡、景区大门1个、骑马射箭篷98.01㎡、开放式剧场1个、集市亭590.6㎡)营地打造以及机电、强弱电、给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该项目相对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项目地点:**县尚卡乡; 2.7资金来源:乡村**衔接资金; 2.8建设工期: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5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5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 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5、本项目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明确自2021年4月15日起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函格式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 6、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7、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文物局) 地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家园5栋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181****2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