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助医疗(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5 10:00:00,更正为:2024-06-27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25 10:00:00,更正为:2024-06-27 14:30:00。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等额增值税发票 ,达到付款条件起 6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服务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自接到等额增值税发票之日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现变更为: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等额增值税发票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服务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自接到等额增值税发票之日 ,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六)特别注意:
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医院)
地址:**市新****路21号
联系方式:029-****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五路与明****中心10楼11002室
联系方式:029-****13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姬鹏举
电话:029-****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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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