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钓鱼台办海滨房产
**市钓**办海滨房产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市钓**办海滨房产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4.13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10 | 挂牌日期:2024-6-21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1 万元交易****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次转让标的的结构、面积、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房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结构、面积、品质、状况等。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标的资产《房产明细表》与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结构、面积、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4.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附件《承诺函》的内容进行承诺。 6.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7.本项目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2%的交易服务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https://otc.****.com/dzsw/detail/334916.html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