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钞票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051弄15号107室、110室、112室、205室)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821.0291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 **区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7-24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7272-24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公司部分资产(位于**市**区桃浦镇真南路1051弄15号107室、110室、112室、205室)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沪(2020)普字不动产权第029770号 |
实际用途 | 商业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49044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71.92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5.29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63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2 | 户型 | 三室两厅两卫 |
房屋朝向 | 东南 | 建成日期 | 2004-01-01 |
使用期限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6年07月31日起2056年07月30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简单装修 |
配套设施 | 齐全 | 周边环境 | 较好 |
交通情况 | 便利 | 使用状态 | 良好 |
物业管理情况 | 良好 | 瑕疵情况 | 无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沪(2020)普字不动产权第029773号 |
实际用途 | 商业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49042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77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22.11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6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1 | 户型 | 一室 |
房屋朝向 | 东南 | 建成日期 | 2004-01-01 |
使用期限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6年07月31日起2046年07月30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简单装修 |
配套设施 | 齐全 | 周边环境 | 较好 |
交通情况 | 便利 | 使用状态 | 良好 |
物业管理情况 | 良好 | 瑕疵情况 | 无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沪(2020)普字不动产权第029771号 |
实际用途 | 商业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49043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4.66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22.93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1.73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1 | 户型 | 一室 |
房屋朝向 | 东南 | 建成日期 | 2004-01-01 |
使用期限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6年07月31日起2046年07月30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简单装修 |
配套设施 | 齐全 | 周边环境 | 较好 |
交通情况 | 便利 | 使用状态 | 良好 |
物业管理情况 | 良好 | 瑕疵情况 | 无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沪(2020)普字不动产权第029772号 |
实际用途 | 商业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49041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07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37.26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2.81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1 | 户型 | 一室 |
房屋朝向 | 西北 | 建成日期 | 2004-01-01 |
使用期限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6年07月31日起2046年07月30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简单装修 |
配套设施 | 齐全 | 周边环境 | 较好 |
交通情况 | 便利 | 使用状态 | 良好 |
物业管理情况 | 良好 | 瑕疵情况 | 无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1、根据****公司与****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市**区桃浦镇真南路1051弄15号楼租赁给****公司,计租面积为店面88.5m2、办公用房171.92m2。租赁期限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第一个出租年度的租金标准为:8000元/月。****公司应当支付给****公司的第一个出租年度的年租金为:96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陆仟元)。第二个出租年度的年租金为:98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捌仟元)。第三个出租年度的年租金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三年总租金为294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2、本报告估价结果包含了房屋所有权、所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等配套设施和固定装修价值。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震川东路1188号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 同时在挂牌截止日****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到********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联交所通知的时间与地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联交所通知的时间与地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 4.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且由受让方承担。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双方发生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政策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约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物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交易双方应互相配合,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在办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接收标的房产。 9.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0.8%缴纳交易手续费。 10.本项目溢价部分,按各套房子评估价的占比来分配,其中**市真南路1051弄15号107室评估价为145.4942万元(17.72%)、**市真南路1051弄15号110室评估价为86.3089万元(10.51%)、**市真南路1051弄15号112室评估价为89.5405万元(10.91%)、**市真南路1051弄15号205室评估价为499.6855万元(60.86%)。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张小平 |
联系电话 | 189****7246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