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区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院区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化粪池、污水井清掏处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疗废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免费自行下载。澄清或补遗等资料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须知: 1.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在办理** CA 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 CA 登入,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133。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可联系400-****-3355。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998。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重要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供应商)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造工具等,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流程。 2、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联系人:吴颖茜,联系电话:0319-****299,通讯地址:**省**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广场C座910室。(供应商质疑要按照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襄都区襄都北路81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左林 电话:0319-****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广场C座910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颖茜 电话:031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颖茜 电 话:0319-****299 特别提醒: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