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机器人产业园孵化器设计项目已由建****办公室以建政服备****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县高新区。
2.2.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39亩,其中机器人产业园孵化器占地30亩,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其中计划设计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万㎡),设计内容包括**厂房及其配套景观、管网附属设施以及沿街、沿河景观绿化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招标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建筑工程基本设计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②专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单体规划方案、绿色建筑(若有)、海绵城市(若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地下人防及标识标牌等设计。包含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工程室内外电(生产用电除外,但需预留相应空间)、二次供水、雨污水、弱电(通信、智能安防、消防)、路灯照明、公厕、垃圾收集等所有公建配套设计。包含与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自来水接水、强电接入、通信接入等相关单位的对接、 配合工作、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
③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标准勘探规范的要求及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深度,并通****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勘探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2.4.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案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及施工报批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心图审;其中:
①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确认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②初步设计取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套设计蓝图及电子版;
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中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图审或评审论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 **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体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5.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218.****.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 17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委员会审查。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218.****.6:8099/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4)重点提示:
1)、****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电子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有效的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县公共**金融服务平台获取,地址为:http://jhxggzyjy.****.com/(详见上述网址内操作指南)。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时无需上传电子保函扫描件或截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也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重要说明:****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但未****银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的,视为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未从**县公共**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的电子保函,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南环路999号科创大厦
联 系 人: 肖女士
联 系 电 话: 0515-****339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湖中南路天铂﹒****广场)11号楼208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电 话 : 137****6165
2024年06月26日
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2.1.1 | 评标方法 形式评审 标准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80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2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综合标评审) | 类似项目业绩 (满分10分) | 投标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面积 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有1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注: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 | ||
2.2.4(2) 设计大纲(方案) 评分标准 | 1、项目认知(10分)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 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各功能区流线合理,能满足后期生产要求。 | |||
2、设计说明(10 分) |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各专业设计说明,合理充分。 | ||||
3、总平面布局(20分) | 整体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满足**间距要求,满足建筑使用功能。 | ||||
4、设计方案(20分) |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
5、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0分) | 根据设计方案中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 ||||
6、方案可操作性(5分) | 方案设计符合实际需求,须考虑实施过程中客观条件是否允许,是否便于操作。 | ||||
7、跟踪服务(5分) | 投标人提交的配合方案,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过程中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的配合措施合理可行。 | ||||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偏差率(10分)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