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石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市**区官陡街道祥泰路十里商务综合楼**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楼A215
中标金额:18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开发区****石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开发区****石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明彬、许仁青、王伟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未签字,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作无效响应处理。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59****064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峨桥镇淮九路1号
联系电话:152****81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花津中路金玺商业写字楼
联系方式:159****0645